我国羌族传统性文化初探
摘要:文章陈述了羌族传统性文化的发端、形成和发展衍生等历史过程,据此对羌族传统婚姻、家庭、生殖、宗教等性文化范畴的有关性文化的种种现象进行总结和归纳,并系统地对羌族传统的性文化进行了田野考察和学术探究。
关键词:羌族;传统;性文化
在几千年漫长的社会文化历史发展进程中,羌族逐渐形成了包括性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时至今日,究竟什么是羌族传统性文化?怎样从羌学研究的角度审视、剖析和创新发展羌族传统性文化研究?却至今仍是摆在羌学研究者和性文化研究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文章本着照顾全局的整体性保护原则,来全面认识和准确解读羌族传统性文化,并试图去深刻理解和弘扬羌族传统文化,培育羌族传统文化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促进对羌族传统文化整体性的保护和发展。
一、由乱配到家庭:羌族先祖历史上的性生活
历史上的羌族,曾经历过一段杂乱无序的婚姻时期。那时候,人们对于性还没有清楚的认识,更谈不上对性进行系统整理和研究,进而形成性文化。根据羌人传说《木姐珠和斗安珠》中的描述,羌族群体形成初期,不管是否有血缘关系,既便是母子或兄妹,也可以不受任何约束,自由性交。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劳动分工,这种乱配的性交形态才告结束。这时的羌族,通过性交建立婚姻关系的主要是相同和相近辈份的同龄男女,形成的婚姻被称为血缘婚姻。
“亲上加亲,不断亲缘”的血亲婚配形式极大地增加了下一代遗传性疾病发生的机会,家庭的负担被加重。随着自然选择的作用,血缘婚姻的严重危害性逐步为羌族先民所认识并予以否定。后来,当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剩余产品出现,阶级应运而生时,单婚的形式在羌族中被广为推广。如今在羌区,性交活动多发生在不同血缘家族内同辈男女间,多以将缔结婚姻关系或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为准绳,并渐已成为家族宗亲间联合的纽带和沟通的桥梁。
二、需要与满足:羌族传统性文化的发端与进程
马斯洛在“基本需求层次理论”中,将需求分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五种需求拾阶而上,按层次逐级递增。基于该理论,可以推断羌族传统性文化发端于对性的生理上的需求与满足中,发扬于生理之外其他层级的需求与满足中。
(一)改善生活质量
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利用自然的能力有限,羌族先祖对自然的依赖是无条件的,羌民只能处于被动状态,主要依靠自然界可供采集的食物和捕猎的动物来满足自身的需要。羌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通过劳动生产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生存必需的物质条件是可行的。而人数的多寡往往决定了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因此通过性交活动完成羌族的种族繁衍,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物质条件,改善现有的生活质量,成为制约这一特殊历史阶段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二)“养儿防老”与“传宗接代”
为满足羌族“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的需要,性交活动的社会功能被无限放大。把“养儿防老”视为生育的重要目的的传统性文化,深刻影响了羌族对生养孩子数量的盲目追求。以为孩子的数量越多,养老保障的安全系数越大。
“传宗接代”作为人类繁衍的自然法则、家族兴旺的俗成定规和男欢女爱的生理必然,也被认为是羌族群众生育最重要目的之一。尤其是在祖先崇拜盛行的羌区,羌人个体不仅感到自己通过“性交-怀孕-生育-哺育”的过程与祖先紧密相连,甚至认为自己与祖先共用同一个肉身躯体。祖先的灵魂始终依附在子孙身上,并不断地在以后各代子孙中显灵,从尊重先祖的角度出发,羌民必须履行繁衍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万万不可绝后。
(三)家族生存与兴旺
过去,羌族的生存条件都较为险恶,不依靠集中了羌族群体力量的村寨,个体是无法生存的。所以,家族生存的意识成为羌族部落社会初期主要的价值取向。年复一年的祭祀神灵仪式,不仅强化了家族意识的神圣性,还逐渐演变为羌族主要的道德伦理。在古羌人的意识里,家族是至高无上的。如果族群内有人受了外族人的欺辱,全族成员都有为受害人报仇雪耻的责任。在家族与家族之间的频繁斗争中,双方都意识到“人多势众”是占据优势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出于生存与兴旺发达的目的,生育更多的子女始终是性交活动的主题。##end##
三、羌族传统性文化的衍生意义
性文化关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首先,所有文化的生产创造都始于人对于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其次,所有文化都要借助人类自身的繁衍过程来实现精神文化继承;第三,所有文化研究离不开对作为文化主体的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的分析和研判。因此,文章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相关联、却又不交叉重叠的衍生文化体系中,以人文的角度了解羌族传统性文化、进而丰富对羌族传统文化的认识。
(一)生殖崇拜的原始信仰
在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处于极低水平的原始时代,羌族信奉种种神秘色彩的原始信仰,具有在人与自然之间起协调作用、在本能与文化之间起制约作用、在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起补充作用、在人的精神需要中起主观自足作用等文化功能,并因此演变为原始社会时期观念文化的主流。
羌族原始宗教崇拜的对象非常广泛,大致可分为自然崇拜、生殖、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三大类,以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为主,部分羌族聚居地信奉生殖崇拜。如在茂县、理县的一些羌族山区村落,仍保留一种特殊的祈雨仪式,参加者均为已婚妇女。羌族妇女们一边吟唱祈雨歌曲,一边讲述自己如何与丈夫完成性交活动的情节。这样的祈雨仪式,明显具有鲜明的生殖崇拜痕迹。通过祈雨仪式,羌民们希望天上的云朵能相信祈雨者已经完成了两性的结合,实施了生育的必经步骤,以期达到降雨的理想效果。
(二)阴阳相对的哲学思想
在羌族释比经典作品中,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都是有性别差异的,着重体现了阴阳相对的哲学思想。如羌族的创世神话说,宇宙形成之初,天与地交织纠缠在一起,没有明显的界限。后来天地分开,天为公在上,地为母在下,两者遥遥相望。又有羌族神话《开天辟地》说:远古时候,洪水滔天,弥漫无际,连大地都被淹没了,世上只有两兄妹幸免于难。后来,这两兄妹交媾生育并最终繁衍了人类。可见,在羌族神话中,神灵被赋予了具体的身份,如夫妻、兄妹等,而且有了初步的抽象意义,即象征男与女、阴和阳等,这些都包含了阴阳相对、阴阳相配、阴阳互生等哲学观念。
(三)数量与质量的矛盾与适应
解放前,羌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源自的家庭和小作坊式的封闭式生产。这种生产模式具有自给自足的特点,男性作为主要劳动力,必须在田间劳作,养家糊口,维持生计;女性承担了操持家务和生儿育女的主要责任。这种生产模式对劳动力有着极大的需求,为了获得更多的生产和生活资源、提高生活质量,就必须扩大下一代的人口数量。因此,对这段时期的羌人而言,性交活动一直是用以完成生育并达到发展经济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但是,囿于当时的经济发展现状,生育孩子的数量与质量,始终是羌民必须面对的矛盾关系。实际上,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羌人有充分的时间去认识其间的矛盾,但限于对物质生活的基本生存需要,不得不放弃对生育质量的需要,这种情况直到近几十年来,其经济生活达到了一定水平时才得到缓解。
(四)性的主导与平等
在早期羌族母系氏族社会施行的族外群婚制中,是严禁内部婚配的,青年男女只能在氏族以外的相同和相近辈份的同龄男女中选择配偶。同时,在一定家庭范围内,丈夫和妻子并没有对彼此性交行为获得专享的权利和责任。因此,这时的族外群婚制,使家族世系只能从母亲单方面得到确认,妇女居于社会和家庭的主导地位。母系氏族后期,族外群婚使男性处于性交活动的主导地位,女性只能被动接受或屈从。这就导致了女性对对族外群婚的排斥和抵触,她们迫切地要求保持性贞操,认可和推崇性交活动的平等权。
(五)约束与规范的婚姻习惯法
性是一种本能,是人的一种自然属性。就生理意义上的性本能而言,人类和其它动物具有很多相近或相似性,但在社会性和文化性上仍与其它动物有极大的区别。
在原始社会的蒙昧阶段,性作为人的一种生理本能没有受到任何限制和约束,性崇拜开始兴起并被大肆宣扬。后来,随着对性的认识逐渐加深,性规范和性禁忌日益严格,并对羌族社会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巨大影响。早在羌族社会形成阶级的初期,就已形成并完善了一夫一妻制,并一直延续使用到现在。
羌族认为,婚姻就是男女个体得到固定的性配偶和长期生活的伴侣,宣告获得一种新的社会身份的仪式和过程。只有到成家立业时,男女个体才真正意义上成为社会的一员。从婚礼一直到第一个孩子出生,这种身份变化才算完成。它标志着人的成熟,标志着完整的社会成员身份的获得。
四、结语
归根究底,和其他的文化形态一样,羌族传统性文化是在其特有的自然环境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完善起来的。从古至今,羌族传统性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并没有触及其根基。羌族传统性文化中包含的原始宗教意识、民族精神、文化观念、道德观念等深层次的民族文化大都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并将随着羌族文化的延续而不断承继下去,但怎样丰富羌族传统性文化的研究,以促进和发展我国羌学研究发展的总趋势,还有待广大研究者进一步考察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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