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紫色》中服饰变化的象征意义
艾丽丝·沃克作为美国当代最杰出的女性作家之一,其创作的作品主题深刻,题材广泛,笔触深深地涉及到女性、种族、阶级、宗教等一系列矛盾尖锐的社会问题,她于1982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紫色》短时间内风行全美,先后获得美国普利策文学奖、全国读书奖和全国书评协会奖,并在评论界引发广泛关注。小说以特殊的书信体的叙述形式,描述了黑人妇女西里在生活中遭受的种种磨难,逐渐从麻木到觉醒,通过自我救赎和抗争,最终赢得生活独立和人格尊严的历程。在西里追寻自我身份建构的过程中,作家多次细致地描述了西里穿着或接触到的服饰,以服饰作为一种鲜明的映像,标注了在不同阶段主人公的心理历程。本文将从小说中主要人物的服饰变化探寻其隐含的若干象征意义。
一、服饰:无声的语言
人们的服装与身份界定尤其是性别界定历来都具有不可割舍的内在关联。在小说创作中,服饰既可以是描写人物形象、叙述故事情节的载体,也可以暗中体现人物的身份地位,性格特点,隐喻故事情节的转化。作为情感丰富,笔触细腻的女性作家,沃克对于女性身体及服饰的关注是自然而发的。在谈及小说创作过程时,她强调道:“我也知道《紫色》将是一部历史小说......但我的‵历史′不是从夺取土地或为人的出生、战斗与去世开始的,而是从一个女人向另外一个女人索要内衣开始的。”[1]出于这种创作初衷,沃克在文中多处用到了色彩和服饰这些极具女性色彩的因素,体现了具有鲜明性别特征的审美情趣。服饰作为一种无声的语言,在西里的世界里见证了混沌不堪的生活状态,隐喻着西里对外部世界的爱憎,张扬着西里获得精神再生后的自由、昂扬的女性姿态。
二、服饰触发精神的觉醒
在西里年幼的时候,基本上没有什么衣服可穿。继父嫌恶地说她你为什么不收拾得像样一点时,西里说:“可是我能穿什么,我什么都没有。”[2](5)后来很长时间,她最多只能穿着被先是继父随后是丈夫允许她穿的破旧的衣服。对于命运毫无选择的她来说,衣服只是可以勉强蔽体的基本物件,至于服饰本身的文化内涵和审美价值则毫无概念。在这一时期,她不可能主动去关注自己的服饰打扮,所以小说一开始并没有对西里的打扮着墨很多。西里不仅对自己的穿着感觉麻木,甚至对自己的丈夫也感觉麻木,她在信里提到自己的丈夫时,从来不说姓名而只是简单地称呼他“某某先生”。然而,对某些事物的认知往往在不经意间发生,西里在第一次见到丈夫的情人莎格的照片时突然对服饰产生了浓厚的关注。莎格是个极具个性的黑人布鲁斯歌手,她有着主动、丰富的自我意识,对自己的外表,内心和行为方式都有独立的见解,她的服饰就是她生活观念的商标及延伸,无处不凸显着她特立独行的个性。莎格穿着极富黑人文化特色的衣服,装饰着带有很多羽毛和珠饰的皮草,色彩夸张而艳丽,显得时尚而张扬,这种装扮对于西里的视觉冲击是直接、莽撞又无可回避的。西里一下子就被她吸引了,她羡慕这个外表美丽的女人,认为莎格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她比我妈更漂亮。比我漂亮一万倍。我看见照片里的她穿着大衣”。(6)此时西里第一次看到女性的美丽,并开始把别人和自己进行对比。“整整一夜,我一直在看这张照片,现在我一做梦就梦见莎格·艾弗里,她穿得讲究极了,飞快地转动着身子,哈哈大笑着。”(6)尽管她嫉妒丈夫对莎格的感情,但是却不由自主地爱上了这个在她梦里穿着美丽的衣服,幸福旋转着的女人。在光彩照人的莎格面前,她深深地为自己的丑陋而自卑,并渴望改变自己的装扮,为的是能像莎格一样鲜活,迷人,独立,使自己更有资格去爱这个女人。服饰就像一把钥匙,第一次开启了西里对女性意识的探索之门。莎格带有浓厚黑人文化特色的服饰是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的,它反应了黑人女性生活中的审美情趣,代表了黑人女性对自己的种族特征、民族文化的一种执着、信守和自豪感。因此莎格的服饰对西里精神上的觉醒起到了引领和催化的作用。
三、服饰鼓舞抗争命运的勇气
当某某先生的妹妹凯特来看望西里一家时,西里对她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她们都穿戴得整整齐齐的”。(15)凯特出于同情,要求哥哥为西里置办一件衣服。某某先生的反应是;“她还要衣服?(17)”西里也感觉到,自己从来都是被丈夫当做“粪土(17)”,当然不需要花钱买衣服。凯特带西里到布店选布做衣服,在众多的布料颜色中,她最中意的是紫色和红色,因为按照她的猜想,紫色是莎格所喜欢的,配得上她高贵的身份;红色则代表了莎格无处不在的热情和快乐。尽管在人生第一次能为自己选择新衣时,西里内心渴望参照莎格的模样装扮自己,但是凯特却明确地告诫她,某某先生是不会允许她穿这么鲜亮的颜色的。无奈之下,她选择了黯淡的藏青色。尽管这时的西里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也没有能力按照自己的设想装扮自己,但是在卑微的思想中,她有了对未来的一丝乐观想象,正如绚丽的红色和紫色衣服带来的短暂的愉悦。这一件在她人生中真正意义上属于她自己的衣服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心理愉悦感。“我满脸通红,说话结结巴巴。”(17)凯特对她说她应该得到更多的东西,西里第一次下意识地自言自语道:“也许是的”。(17)也许,从这一刻起,她开始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人,一个女人而存在,有权力追求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这件新衣服就像她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从这个起点,她踏上了追求自己价值、尊严和人格的艰难道路。
当莎格生病被某某先生带回家时,西里异常紧张,因为害怕自己丑陋的形象会给莎格留下不好的印象。“我慌慌张张忙着换衣服。我头发打结,头巾上都是尘土,脚上是双平常穿的旧鞋,浑身一股汗酸臭,穿件新衣服也遮不了多少丑。”(33)而她眼中的莎格也确实是打扮得讲究极了。“她穿着一件红色的羊毛裙,胸前挂着好些黑珠子。一顶耀眼的黑帽子插上了几根好像是鹰身上的羽毛,羽毛弯下来贴在面颊上。”(33)在这部小说里,莎格的每次出场,关于她的描写中都会有红色这样的字眼出现,红色的线衫,在酒吧里演出时穿的红色的连衣裙,脚下红色的高跟鞋,去乡下时头上别的红色的玫瑰花。按照肖瓦尔特(Showalter)的说法,“女人通过选择自己的衣服创造自己的个性。”[3]这样鲜活的红色展示了她热情似火的的女性魅力,象征着她独立张扬的性格。这样的莎格在西里眼里是值得爱慕但是又看似可望而不可及的。在莎格领着西里去酒吧听她唱歌时,西里觉得非常难堪,只因为她认为自己长得太糟糕,被自己的丈夫嫌弃,更不可能会让莎格喜欢上她。“我恨我自己长得难看,我恨我自己穿得太糟糕。我的衣柜里只有去教堂穿的那一套衣服还能穿得出去。”(52)可是莎格却用自己的举动化解了西里的尴尬难堪,她为西里演唱了一首《西里小姐之歌》,将当晚在场的人的目光和掌声送给了这个一直被人所忽视的女人。这也是西里第一次体会到被人关注和尊重。一身火红的,热情奔放的莎格像是黑夜里的火把,又像是一面猎猎飘扬的旗帜,呼唤着、引领着西里解放自我的信念。和莎格在一起时,西里是幸福的、活泼的。在和莎格回老家时,她们特意穿上新做的,颜色配得很好的兰花长裤,带上颜色配得很好的帽子,帽子上别着黄色的玫瑰。黄色的玫瑰颜色艳丽,呼之欲出,是“光明、开心、青春和希望的象征。”[4]这样绚丽、优雅的打扮不仅是着装上的一种变化,更是作者为主人公设计的一种取悦自己,尊重自己,为自己而活的心理的外在体现。##end##
四、服饰为实现自我建造平台
在发现丈夫一直隐藏妹妹耐蒂的来信后,西里愤怒地指责丈夫,并声称要离开她。此时的她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有尊严的鲜活生命,丈夫的卑劣行为为西里彻底脱离男权控制,实现个人独立打开了最后一道缺口。在莎格的鼓励和帮助下,她成立了自己的裤子店。作者给西里安排的这个工作意义非凡。在黑人文化中,妇女只能穿裙衫,不能穿裤子,裤子是男人的专利。当莎格第一次说给西里做一条裤子时,西里第一反应是:“我要长裤干吗?我又不是男人。某某先生不会让他的老婆穿长裤的。”(98)但思想和身体都在强烈追求独立的西里自发突破了女性不能穿裤子的禁忌。当她穿上自己亲手做的第一条裤子时,“我的感觉不一样了。我的外表也不一样。我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裤子,一件白绸衬衣,显得很正派。”(148)她打破了男权社会为女人所界定的社会角色。服装和配饰的变化体现着她的心理的转变,这时的西里已经成为一个自信,快乐,勇于追求自我的新女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西里的成长是一个内心世界与外部形体不断融合的过程。”[5]她开始充满热情地为周围的人设计适合他们各自特点的裤子。比如她给莎格设计的裤子颜色艳丽,布料柔软,裤管比较大,适合演出。儿媳妇索菲亚敢作敢当,充满反叛精神,西里给她设计的裤子则是更有特点:“一条裤腿是紫颜色,还有一条是红的。我想象索菲亚穿上这条裤子会是什么模样,总有一天她要上九天揽月去的。”(148)在设计裤子时,西里充分考虑了主人的性格特点,使自己的裤子能够契合每个人的身份、性格和情感需要,一条裤子超出了服装的范畴,变成了个性表现的载体。“妇女穿裤子实际上是男女平等的一种表现,让女人穿上原本属于男人的裤子,有着消除两性界限的寓意。”[6]服饰作为一种如影随形的参照物,又一次见证并亲自参与了其破除对男权至上观念的盲从,并实现自我觉醒和复活的蝶变过程。正如梭罗所言:“穿在我们身上的衣服能够一天天和我们自己浑然一体,显示我们的性格特征。”[7]西里凭借自己的胆识和聪明才智,闯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发展道路,并且还照顾其他的黑人女工来店里工作,帮她们解决经济问题。这样的西里已经彻底解放,精神和生活上都实现了完全独立,变得眼界开阔、心胸宽广、性格坚韧,完成了自己人生的华丽转身。在实现自我解放的同时,也把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火种洒播开来。
西里的离去使某某先生开始反思,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过自新,他积极帮助西里,并亲自到她的衬裤公司去帮忙工作。这个转变让读者感受到了女性自我成长对男性性别平等认识的引导和促进。关注女性和男性的共同成长,跨越种族的偏见和障碍,达到全人类的和谐相处,这样的一种理想状态,恰恰是以沃克为代表的妇女主义者们乐于见到并极力推崇的。
五、结语
艾丽斯·沃克是美国黑人女性作家的代表,独特的人生经历启发了她独特的心理感悟。在创作中,她突出运用了黑人文学里常见的象征隐喻艺术手法,通过这种艺术表现方式,有机地融合了美国黑人文化的主要元素,表现了黑人文化的特殊魅力。从一些象征隐喻要素的解析中,我们看出,正是艺术性、思想性和黑人种族特点的完美结合,才使得《紫色》成为美国黑人文学中的经典名著,在世界文学长河中不断散发出独特的艺术魅力。
[参考文献]
[1] Alice Walker, In Search of Mother’s Gardens, San Diego New York London: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Publishers, 1983:355-356.
[2] 艾丽斯·沃克著, 陶洁译《紫颜色》[M].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3.以下凡出自该书中的引文不再加注,只在引文后面注明页码。
[3] Elaine Showalter. Sister’s Choice: Tradition and Change in American Women’s Writing [M].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1.
[4] Lurie, Alison. The Language of Clothes. New York: Random,1981.p.210.
[5] 朱荣华.论《紫色》中的“否定互文性”现象[J].外国文学评论,2006(02):59.
[6] 张岩冰.女性主义文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133.
[7]Thoreau, Henry David. Walde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