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背景
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公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报考条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此次改革规定明确了报考的学历条件,限制了自考和成人高考学历的考生及非法本考生的报考资格。
2018年中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超过820万,大学生就业又一次成为社会和高校关注的关键词。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是一项艰巨而主要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5月在天津考察时,首次提出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力度,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帮扶,增强学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在市场经济和高校扩招的冲击下,在法学本科毕业生的数量不断增多以及司法考试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高职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显然愈加困难并且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因而,探究高职院校法学专业的职业转换能力,分析调查这一特殊群体的职业转换状况,探索提高毕业生职业转换能力,对于缓解严峻的就业形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说,当前就提高大学生职业转换能力的课题和研究少之甚少,但提高大学毕业生职业转换的能力,既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对高校的要求,更是当下激烈的社会竞争的必然结果。
二、职业转换能力的内涵剖析
(一)职业转换能力的概念
关于职业转换能力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所有的研究基于期望个体具备从一个职业转到另一个职业所具有的适应能力、学习能力、抗压能力等。而这种能力往往不同于个体的专业能力,它体现的是个人在就业岗位、部门之间的转换,甚至是专业、工种的转换。这种能力的提升,能使个体迅速转换、适应并胜任即将从事的工作。美国学者Louis把职业转换定义为:个体改变工作角色或者改变原来工作角色导向的过程,她把职业转换分为角色间转换和和角色内转换。无论基于什么样的原因所进行的职业转换,对于个体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挑战,需要个体改变过去已经形成的专业认同、职业认同、职业技能。是否能够迅速转换,适应新的角色,则是职业转换能力的重要体现。
(二)职业转换能力包含的要素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注重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发展、创新性思维、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近些年来,国内外对于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表述与内涵一直存在不同观点。但共性都是一种跨专业能力,而且是可以迁移、通用到不同领域的能力。这种能力也是职业转换能力的体现。
麦可思-中国2017届大学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价显示,2017届毕业生在理解交流能力中最重要的是积极聆听、积极学习,科学思维能力中最重要的是科学分析能力;管理能力中最重要的是谈判技能;应用分析能力中最重要的是疑难排解能力;动手能力中最重要的是电脑编程能力。
同时,2018年4月,著名社交求职网站Linkedln通过对其5亿用户的数十亿数据进行分析和对2000名雇主的调查,发布了2018年就业最需要的四大软技能,分别是:领导力、沟通、合作和时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