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王朝鼎革之后,有关新朝正统性的论证从来都是统治者及其文化人首当其冲的理论要务。明清易代,满洲贵族入主中原,其正统性的论证更是尤显紧迫和必要。这是因为,在深受夷夏观念浸淫的汉人眼中,满洲统治者毕竟是“非我族类”的“夷虏”,其“治统”的合法性自会受到质疑;而在作为汉文化代言人的汉族士人尤其是明遗民士人看来,明清易代不仅意味着汉族“治统”的丧失,而且象征着中华文化“道统”面临中断之虞。这样,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文化上,汉族士人尤其是明遗民都不承认清廷统治的合法性。面对这种信任危机,清初统治者一方面在政治上自造“治统”,宣示其“得统之正”;另一方面在文化上建构“道统”,形塑其儒家“道统传人”形象。大体而言,顺治时期,以治统的正统性建构为中心,康熙时期则以道统的正统性建构为重点。而从治统正统性到道统正统性建构的完成,也促成了满汉文化的深层整合,为清朝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基础。
一、治统再造
治统合法性和正当性的确立,是新朝统治者所必需建构的政治认同与统治基础。在中国古代,王朝政治统治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主要条件,或基于“君权神授”的理论支撑,或本于父死子继的制度基础。前者出于天道,施用于异姓王朝之鼎革;后者格于人伦,行之于同一朝代君权之嗣位。
明清鼎革,实为异姓王朝之易祚,而非同姓朝代之嗣位,所以满洲贵族用以论证其统治合法性的理论依据,固然是君权神授之说。“君权神授”的政治理论庶几为所有古代民族共有的文化现象,这源于宗教信仰在人类文明早期的普遍性存在。在中国古代,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代的统治者已开始假借“君权神授”理论来标示其统治的合法性。《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受)天命。”这是中国史籍中“君权神授”说的最早记载,厥可视为“君权神授”理论的滥觞。殷商奴隶主贵族则创造了一种“至上神”的观念,这就是“帝”或“上帝”,它是人间的最高主宰,也是商王朝的祖宗神;既然商王朝的祖宗神是作为人间主宰的“帝”,那么,商王统治的合法性也就勿庸置疑。西周时用“天”代替了“帝”或“上帝”,周王亦被赋予了“天子”的称谓。周代的铜器“毛公鼎”铭文记载:“丕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天命”,明确地宣示“君权神授”的思想。与此相应,夏商周三代之间的鼎革也被说成是“奉天承运”,如商汤在讨伐夏桀时曾说:“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 《尚书·汤誓》。]言下之意为商之代夏乃“奉天承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