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不断加强的同时,财务信息质量问题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面临的商业竞争也逐渐激烈,企业财务结构日渐复杂,财务信息使用者越来越难以发现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财务信息的严重失真,给投资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带来重大损失,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秩序,影响了证券市场发挥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作用,进而严重阻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致力于分析公司治理与财务信息披露二者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从公司治理的视角找出财务信息失真的原因,从而根据原因提出有效治理财务信息失真的对策。其创新点在于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去探讨财务信息失真的原因,并且研究财务信息造假的防范与治理,认为只有构筑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使得公司内部各部门,以及公司与社会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这才是当前防范和治理财务信息失真的根本之策。
关键词:公司治理 财务信息 真实性
How to use corporate governance to improve the authentic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bstract: in the efficiency of capital market grow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national economy, the commercial competition is gradually fierce; enterprise financial structure is more and more complex, the users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s more and more difficult to find financial reporting fraud. Serious distortion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brings great loss to investors and other information users, destroyed the order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the securities market play of the ration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which has seriously hinder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the company existed in the two, to find out the reasons for the distortion of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so as to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of effective governance,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tortion according to the cause of. The innovation point 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to explore the causes of the distortion of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nd the research on prevention and governance of false financial information, think only to build a perfect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in order to make the internal departments,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ffective information as well as between the company and the social transmission mechanism, this is the current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the distortion of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is the fundamental policy.
Keywords: corporate governance, financial information, authenticity
当前财务信息失真现象日趋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秩序和效率,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严重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于财务信息的披露可能会损害到企业自身利益,使得企业在披露财务信息时有所保留,信息质量受到质疑,难以满足投资者的决策需求。未来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会依然存在并有可能愈演愈烈,因此对如何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研究水平依然有待提高,尤其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这才是提高财务信息真实性的根源所在。##end##
1 公司治理视角下财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失真,是证券市场上最为严重的问题,从蓝田股份、银广夏、郑百文、东方电子,到德隆系,无一不与财务信息的失真有关。2012年12月18日,财政部公布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五号),2011年,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23396户,会计师事务所1398户,共查处违规问题金额552.29亿元,查补税款9.11亿元。不少企业为实现业绩考核达标,获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高管自利等种种目的,人为调增调减资产收入费用、提前或滞后确认收入、粉饰财务报表、含混进行信息披露等手段被企业无所不用其极。总之,财务信息造假的手段即财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1 利润操纵
现代财务会计的确认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主,从而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也相应产生,会计信息制造者就会据此通过对这些应计项目在时间上进行操纵来制造虚假业绩。2011年,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试生产为由推迟确认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1722万元;2010年,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迟确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12亿元。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以会计人员职业判断为基础,主观随意性较强,会计信息制造者借此操纵利润就比较容易,2011年,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评估方式虚增投资性房地产及所有者权益6.7亿元,少计收入10.3亿元、少计成本6.8亿元;2010年,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未将已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结转收入,少计收入3.16亿元;另外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虚假财务信息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间。个别企业人为减少利润的目的是尽量少交企业所得税,而大部分企业选择的是虚增利润,其主要目的是夸大经营业绩,为获取个人利益及在资本市场上的再融资抛出重要的砝码。
1.2 虚构交易事项
虚构交易事项是上市公司进行舞弊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主要表现为:伪造或篡改原始凭证,取得虚假发票;伪造合同或协议,制造虚假文件等等。而我国财务信息造假的最大特色就是假账真做,从假业务、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到假出资、假评估报告、假政府公文,全套造假,从而达到既定的经营目标。2011年,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骗取银行贷款1.2亿元;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出纳名义公款私存累计3562万元;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成本核算中,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以虚假发票入账2115万元。
1.3 掩饰交易或事项
掩饰交易或事项,是指在财务报表的有关项目或报表附注中掩饰,或者在报表附注中未充分或不及时披露主要交易或事项真相的一种舞弊方法。其形式主要是对有关交易或事实的真相不作充分反映,或是不及时反映,甚至不反映。通常被掩饰的交易或事项主要是:或有事项、关联交易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11年,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关联方无偿取得建设资金3.2亿元未披露;南京尼玛客铸铝有限公司通过国内公司以应付货款名义将境外母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2045万元转给该公司。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合同约定用于经营周转的21.87亿元贷款用于电厂在建工程项目。
2公司治理视角下财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1)委托代理关系下的信息分布不对称
在现代市场不完善的经济环境下,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必然会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存在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信息风险问题。经营者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过程,掌握着公司大量的财务报表信息,从而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自身的经营业绩做出正确客观的评价,在公司内部信息占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而企业所有者通过经营者提供的财务信息了解企业的状况,因此所有者对于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了解程度不可能比得上经营者,在相关信息占有方面,所有者处于劣势。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报表信息和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管理者想要通过不正当手段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时,财务信息造假就会发生。
(2)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
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监控机制失效,使会计信息质量降低。在公司内部,由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关系不够规范,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出各机构应有的作用,各机构之间就达不到相互制衡的效果,在大多数企业,所有者缺位的现象依然严重,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利机构有名无实。而董事会要么与经理层的职能高度重合,使得二者之间的制衡作用失效,要么由于种种原因致使董事并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能。监事会则由于监事自身能力不足、激励机制缺乏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发挥其效用。内部监控机制失效使得公司治理效益不高,运作效率下降,企业的经理人员得不到有效监控,致使其不能有效行使对公司财务的检查职权,从而会计信息质量受到影响。
(3)对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管理层绝大多数所持股份较少、比例低,甚至不持有公司股份,而管理者报酬机制并未与企业经营业绩合理挂钩,其个人收入并不能反映其所做出的贡献,因此势必会打击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使得部分管理者除了寻求合法报酬外还追求“灰色收入”或“黑色收入”。而公司的股东们追求的是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经理层利用其在公司的合法地位及专业知识,取得一种难以制约的权力。加之现代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层的层级和部门分立的增多,使管理者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造成部分经营者为满足自身利益,无视经营责任,转嫁经营风险,直接参与提供虚假财务信息。
(1)市场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有的资本市场还不是一个有效的市场,缺乏流动性,远未达到完善。在我国的市场上,企业只要能够获得上市资格,即使新股的发行价格较高,也能顺利发行,募集到资金。因此,一些经营业绩稍差的企业为了获得上市资格,从而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募集到资金,脱离企业困境,选择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捷径。而对于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来说,如果能在企业上市前三年平均每股收益只要提高一点点,上市之后就能得到惊人的回报。面对这种超额收益的诱惑,经营业绩好的企业也难免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以谋取暴利。企业为达到既定的目的,通过虚构利益等方法“包装上市”,欺骗中小投资者,严重影响到财务信息的质量。
目前我国关于会计信息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报表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等。尽管总体上会计法律秩序已经逐步建立,但是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漏洞,对经济管理活动的管理仍显薄弱,如部分法条用词抽象模糊不清,过失责任的认定不明确,惩罚对象不具体,法律的执行力较弱等。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为动机不良的企业提供了更大舞弊的机会,有利于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2)政府监督、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初步建立,但仍然有待完善,为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企业外部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就必须建立并完善起来。许多发达国家,建立起组织严密的会计行会和会计师事务所,从而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机制,成效显著。在我国,虽有代表国家利益的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但各部门工作重点不同、标准不一,加之管理分散,缺乏横向沟通,或出于部门利益考虑,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将监督职能落到实处似乎很难。
(3)独立审计质量不高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还不够成熟,注册会计师受到许多因素的干扰,其独立性并不能得到充分保证。我国主要采用的是经理层推荐、董事会认可的方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但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经理层直接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严重破坏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中,会计师事务所同样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这就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不得不让步,迁就上市公司,与公司管理层合谋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3 利用公司治理提高财务信息真实性的对策选择
财务信息失真的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又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而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治理财务信息失真的根本之道。下文将从公司治理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两个方面系统分析如何预防和治理财务信息失真,从而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根本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3.1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应该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从而利用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来有效降低财务报告舞弊发生的概率,从源头抑制财务信息失真。
(1)完善公司产权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应加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财务信息使用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为此必须完善公司产权制度。会计规范运行和财务信息生成的基础是对产权的明确界定。我国的产权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在长期的经济发展及理论研究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有效的产权制度――私有产权制度。并且他们在私有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各项制度。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实行的是公有产权制度。可是,这样的产权制度只有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没有实质上的所有者。因此,这是我国现有产权制度存在的最大弊病。针对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以及股权的过分集中的产权现状,相应地塑造公有产权主体代表,使其负起监管国有企业的职责,形成以财产所有权分散化为前提的多元所有者的产权结构以防范财务信息造假。
(2)实行股权多元化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是,股权高度集中和一股独大。这种股权结构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现象,容易产生经理层道德风险,为财务报告舞弊提供机会。因此为解决优化股权结构问题,必须发挥多元持股制的优越性,规范股东大会的运行机制。
股权多元化的实现形式主要有两种:①实行多元持股制度,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对于国有上市公司而言,应从降低国有持股占整个股份的比例、增加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入手,实现上市公司的多元持股制度。②实行管理层收购制度。通过管理层收购,实现上市公司所有权结构、控股权结构的优化,使上市公司变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化后,股东之间可以相互约束、相互制衡,从而使任何一个股东都不能从上市公司轻易获取非法利益,有利于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提高。
作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利中枢,董事会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方面发挥着核心的作用,高效运行的董事会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会计活动施加有效的监督力量。董事会结构包括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人员结构和职能配备等方面。股权的集中和任命机制的缺陷使得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结构失衡,容易衍生“内部人控制”的后果。因此,应当建立起对董事会成员人选聘任机制的制衡机制,限制内部董事和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进入独立董事的选人范围,从而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提高董事会运行效率。
(4)加强独立董事独立性
其一,改进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大股东不参与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以避免大股东操纵董事会选举的独立董事成为“挂名董事"。同时应当设立一个独立董事任职的提名委员会,并确定独立董事的合适人数和比例。
其二,完善独立董事激励制度。独立董事激励制度包括声誉激励、薪酬激励和其他激励等,从而有助于其未来发展。
(5)完善高层管理者的业绩评价与激励制度
目前,上市公司对管理层业绩的考核评价多是根据利润等财务指标来进行的。管理层为取得高报酬,就可能对财务报告进行包装,提高其业绩表现。因此,这种业绩评价机制容易助长管理层的道德风险,舞弊公司财务报告。对此,应改变目前管理层“基本工资”+“奖金”的报酬模式,适当采用对管理层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使公司管理者不仅仅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指标,而且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体现。如公司经营业绩优良,股价不断上涨,管理者就能从股票期权中获利,反之则相反。另外,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动态的奖惩方式,管理人员卸任后继续拥有公司的股票期权,仍能从公司股价的上涨中获得收益。因此出于对自身的长远利益的考虑,管理者会与股东保持一致致力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避免了传统报酬制度下管理者的短期行为,起到有效的长期激励效果。
(1)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改和完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财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我国现已发布的一些惩治财务报告舞弊法规和规定有些过轻过宽。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给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这类条文的规定,威慑力不足,对于胆敢冒险的财务舞弊者,可能会起到“鼓动作用”。只要伪造财务信息的预期成本大大低于造假行为可能获得的不当利益,舞弊者就有博弈的理由和冲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规定企业管理层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一旦发现存在虚假的财务信息,不仅要对企业进行处罚,还要对其处以退还造假所得及高额民事赔偿的处罚,同时使其承担刑事责任。使其“付出”远远大于“收获”。这样,理性的财务人员将会自动放弃财务报告造假行为。同时,对受害者而言,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违法成本应足够补偿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2)加强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目前,我国现在绝大多数会计事务所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存在。有限责任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连带责任。这样的组织形式存在的漏洞,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因此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尽快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例如,对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高注册资本以及增加成立公司所需要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应增加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共担风险,相互制约。这种形式下,如果会计事务所违规可能带来无限连带责任,因此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提高其风险意识。从而,降低了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概率。
(3)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
进一步强化证券监管机构的基本职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资本市场的真实性和有序性,具体有以下途径:①建立市场诚信原则。从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等高层人员和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开始,让上市公司大股东与管理层以及中介机构共同担负起建立诚信原则的义务。证券监管机构应明确诚信义务的具体内容与标准,加大对违反诚信义务时对违反主体的处罚力度,从而进一步规范大股东及管理层的行为。②完善证监会的监管职能。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的规章制度,使信息披露工作有利于公司透明度的提高。对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提高处罚的警示作用。对信息披露发行环节的申报材料应加大审查力度。对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组织加强监管。③增强监管力量。监管力量的增加,既包括监管人员的数量,也包括其素质的提高。同时,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综合素质也是原因之一,增加监管力量的一个途径是广泛吸纳证券业管理人才。
(4)加强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首先,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应从注重业绩披露转向注重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布其财务报告时,应及时、充分、客观地披露所有重要的财务信息。其次,加强政府监管的力度。政府监管部门之所以没有及时、充分发现报表舞弊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在于监管部门现在的监管力度微弱。因此,监管部门应从人员数量和素质上增强监管力度。再次,完善举报制度,发挥媒体作用。与注册会计师相比,新闻媒体拥有更强的独立性。信息首先都是由新闻媒体公布的,主要在于新闻竞争,因此它比监管结构更迅速,因此防止财务报告舞弊、提高透明度的一个重要制度就是安排新闻媒体参与。
结语
防范和治理财务报告信息失真是一项庞大而又长期的工程,它不仅需要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包括实行股权多元化、变革董事会成员结构以及监事会机制等一系列的组织结构;更需要外部防范和治理机制的监督和强化,包括加强法制建设、规范独立审计以及加强政府的监管和处罚等。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财务信息失真是一个困扰理论界和资本市场的世界性难题,单靠公司内外部的治理机制是不能进行彻底解决,应该同时还要重视营造和保持讲诚信和讲道德的企业文化,一起遏制和治理财务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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