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自汉武帝开发“西南夷”,特别是明皇朝以征云南的三大将军之一沐英封为镇云南总兵官,中央王朝在西南地区实行军屯、民屯,大量汉族流迁到彝族地区定居、繁衍、生息,开始形成中原汉族和“西南夷”包括西南各少数民族之间交错杂居的现象,结亲联姻,和睦相处,各民族之间以批判性的方式互相学习,以开放吸纳的形式学习中原汉族先进文化,于是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交流交融现象。质言之,自汉朝以来,中原汉族同彝族及其兄弟民族一道,以艰辛的劳动经营垦殖了祖国西南疆的这片土地,与周围的民族,特剔是与汉民族有着长期而密切的经济、文化往来。据《南诏野史》《新唐书》等史料记载,唐南诏历代国王很注重吸纳汉族的先进文化。自阁逻凤以来,南诏的贵族中便提倡“不读非圣之书”,并派遣子弟到四川成都学习,专攻儒学,成学而归者有数百人之多。唐宋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历代封建王朝在彝族地区,建立卫所、屯曰等制度和随着“改土归流”措施的实施,大量汉族官兵民定居于彝族地区,汉族的“衣冠文物风俗”渐被彝族所接受。据史料记载,从永乐元年(1403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明朝在云南建水、石屏、楚雄、
姚安、武定、寻甸等府及乌蒙、鸟撒及贵州水西(今毕节市)等彝族聚居区,增设儒学,儒学教育发展迅猛,选拔彝族土官的“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因此,到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代,精通汉学的彝族文人已相当多了。如滇南石屏籍彝族清朝举人李云程、李云璋、李云汉三兄弟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李云程著有海内翻版无数次的《古文笔法百篇》《古文快笔》,便可见一斑。贵州毕节、六盘水一带彝族地区现存的
《千岁街碑记》《水西大渡河建石桥记》,可作为一个实证。因为两块碑记均刻有彝汉双文相对照,说明当时贵州彝族地区毕摩已相当熟练地掌握了汉文字。除此,1986年,红河州民族研究所有关人员在滇南石屏县龙武镇调查发现的清乾隆五年(1740年)12月21日云南总督府用彝汉文对照书写颁布的《为严禁扰累苗民以安边境事》“通告”(有的称为“特示”),不仅说明当时滇南彝族毕摩精通彝文,也掌握了一定的汉文水平,而且说明了彝文也是官方通用文字,在彝汉文化交流交融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与此同时,彝族毕摩根据自身掌握彝汉文的优势和特长,翻译整理儒学作品,甚至以儒学著作为参考依据,创作彝学著作。翻译整理儒学作品如滇南滇中彝族毕摩抄本收藏的《莫若尺若》《董永卖身葬父记》《凤凰记》《贾莎则与勒斯基》《贾斯则》等,不胜牧举。具体的说,《贾莎则与勒斯基》和《贾斯则》中的“贾莎则”“贾斯则”,一看就是汉语“贾三姐”“贾四姐”的音译;《莫合若尺若》中的莫合之父“莫哈力”和张薇叶之父“张洒菽”,也就是汉语“莫翰林”和“张尚书”的音译。有的彝文古籍详细记载有关地名或建制名,如:
《凤凰记》中前两句为“福高”(疑指“湖广”)古又竭,住户有张姓,威荣比山高,有名又有利。”《王维礼传奇》中前几句为“远古的时候,有个宣阳(河南宣阳市)府,住着一富家,富家人姓王。”《高柯观烟赌恨》中前几句为“四川省地方,重庆(今重庆市)府辖地,有这么一人,姓氏为高氏,名字叫柯观。”《后娘勒哲虐待继子的下场》中前几句为“从前的时候,山西(或陕西)省地方,罕郭府(今指何地不详)辖内,有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呀,有一个后娘,名字叫勒哲,实在太恶毒。”《父母虐待儿女的下场》中前几句为“从前扬州府,有一户人家,父名叫国周,母名叫依娓,父毒且母狠。”《张木匠的故事》中前几句为“明朝万历时,苏州张木匠,生有两个儿。”《黄忠德过度垦荒的后果》中前几句为“古时杭州地,有一户农人,名叫黄德忠,人多家贫穷,年垦那山,明年垦这山,左左右右山,前前后后山,均被垦荒完。”《王维礼轶事》中前几句为“从前陕西省,咸阳府地方,一个姓王家,生有三个儿。”类似记载在彝族古籍文献不为鲜见。
而创作彝学著作方面如贵州毕节、六盘水一带彝族毕摩传抄收藏的魏晋时期举奢哲的《彝族诗文论》和阿买妮的《彝语诗律论》,南北朝至唐代时期的布独布举的《纸笔与写作》、布塔厄的《论诗的写作》、举娄布佗的《诗歌写作谈》、实乍苦木的《彝诗九体论》,南北宋布阿洪的《彝诗例话》和布麦阿钮的《论彝诗体例》,明清时期尚未署名的《谈诗说文》、《彝诗史话》、《诗音与诗魂》、《论彝族诗歌》。[3]以上这些彝文古籍诗作可能与刘勰的《文心雕龙》和钟嵘的《诗品》有关。因为它们两者的写作方法上和思想内容上都基本相似。不仅如此,明清时期各地彝族流行并目前尚存的彝汉文对照墓碑以及部分彝汉文对照或间杂汉文各地彝族《谱牒》,更是彝族毕摩文化与儒学文化交流交融典型实证,也是一个彝族毕摩文化与儒学文化交流交融的巅峰时期。
更值得一提的是,清乾隆年间,云南临安(今建水)府举行一年一度儒学“乡试”的同时,也进行彝族毕摩会考,并设立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励统一传抄并盖有府印的丧葬类彝文古籍经书《吾查》《们查》各一册(部),并获奖毕摩所来带来的彝文古籍盖上府印,以此在其府辖内认可通行使用。据说,当时官府举行彝族毕摩会考,不仅仅官府认可彝族毕摩文化,而且彝族毕摩根据儒学史籍文献的分类、装订、装帧形式,对毕摩文化经籍进行分类整理,把统一类型的毕摩文化经籍装订在一起,以便翻阅和传抄传承,如至今还留存的善本书《吾查》《们查》《苏颇》《苏颇》以及民俗历算方面的经籍。同时,官府经常组织既懂彝文又具有一定汉文水平的彝族毕摩或毕摩自发组织,与时俱进,翻译整理儒学文学作品为彝文作品,次年官府举行彝族毕摩会考时盖上府印认可,统一传抄传承。以上提及的儒学彝文作品《莫合若尺若》《董永卖身葬父记》《凤凰记》《贾莎则与勒斯基》《贾斯则》《张四姐》就是这个时期形成的。
滇北武定、禄劝两县彝文古籍《彝汉教典》记载:古代彝族部落林立,这些彝族部落在认识自然,改善生存环境,开疆扩土,并相互争战和融合中,并虽彝汉当初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摩擦和纠纷,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相互尊重,相互学习,最终形成了和睦相处、民族团告的历史事实。
此外,彝族毕摩文化伦理思想与儒家伦理思想是一致性的,甚至是一脉相承的。千百年来,彝族毕摩文化伦理思想宣扬、倡导并承袭了儒家道德本位、忠君尊上和家支家族中心三个方面及其“三纲五常”。如:
《训老幼篇》“京城住的金皇帝(指开明君主),他是天地生的人,天下百姓他来管,天下善事他来做,他的恩情要报答。”
《君恩篇》“天下若无君长,如同群龙无首,等于乌合之众,所以天下黎民百姓一定要尊重君王。没有君王,哪来的国土;没有国土,黎民百姓怎么栽种五谷稼禾;强调一个君王,要有千千万万的子民拥戴,要有若干臣僚辅佐,才能治理好一个国家。作为君王之下的臣僚,享用的是君王的俸禄,就要为君王尽职尽责做事,否则愧对于君王和国民。”《君训篇》“中柱不正侧柱歪,父母不正儿影斜。”《君律篇》“天子王法是大道,谁走错了就治谁,臣错官错要抓捕,一分一厘都不饶。铁绳似蛇绕脖子,牵拉捆在铁柱上,剜心剥皮剁手脚。”
《劝师篇》“以毕摩为师,会知书识理。”《毕阿斋训言》“君王好闲聊,臣僚不服管;臣僚好闲聊,百姓不服管;毕摩好闲聊,教书无头尾;农夫好闲聊,栽种误节令;商人好闲聊,生意要贴本。”《尊师重教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如父母,如天地。天下之人,无师者,无聪无慧,无知无识,一切聪明智慧来自师授。师者,教书育人,循循善诱。不论享高官俸禄、功名赫赫,平民百姓,都要尊师重教,终生不能忘却师恩师德。”
《乡里和睦篇》“三棵树木才算树林,须三个石头才能支锅煮饭,应有三户人家才能称村寨。作为同村共寨的人,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忙,相互谅解;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富不嫌穷,穷不贪富,强不欺弱;男婚女嫁,有喜同庆庆,有难同当。”
《孝顺父母篇》“普天下的人,都要经历父身怀三月,母体孕十月,呱呱落地。出生后父母千辛万苦哺育,成人后还要为儿女操办婚事成家。头上发丝数得清,父母恩情说不完,因而做儿女的,要孝敬好父母,养老送终,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并以用长有四只脚的小羊羔前足跪下才吸母乳、长有双翼的小乌鸦长大后街食来喂老乌鸦的事例,来教导人们要孝顺父母,赡养老人。否则,禽兽不如。”
《教训子女篇》“世间虽有天生聪明之人,但后天教育很重要,子不教,乃天下父母的最大之过;子不教,不如猪狗牛马牲口。教育子女要从娃娃抓起,教育子女尊老爱幼,男耕女织,安守本分,长幼有序,孝顺父母,抚养子女,父债子还。否则,后果不堪。”
《胡作非为篇》“普天下之人,切莫吃喝嫖赌,打架斗殴,聚众械斗,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欺弱凌寡,欺男霸女,笑里藏刀,占为己有,偷鸡摸狗,偷牛盗马,拦路抢劫,为非作歹,杀人放火。否则没有什么好结果。”
滇北武定、禄劝两县彝文古籍《彝汉天地》主要思想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行为准则、伦理观念、道德规范为中心的宣教说理。
由此可见,以上这些均宣扬并遵循“三纲五常”的思想内容,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原汉族儒家文化对彝族毕摩文化的影响和作用,并丰富和完善彝族毕摩文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