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导资金流入农村,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1.1政府引导金融行业资金向农村倾斜。金融行业应加大创新能力,积极研判新型农业发展的动态,综合运用税收、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金融管理部门将农业农村贷款纳入全年资金调度总盘子,平衡农业贷款问题。
1.2鼓励城市居民融入农村生产建设。通过信用合作、生产合作、消费合作的方式,让那些对美好生活向往,具有乡村情怀、田园情怀、农村情怀的高资城市居民反哺农村,寻求市民和农民需求结合点,进行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创业创优,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建设提升,实现乡村振兴。
2、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创新方法,建立一套与社会变革和农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流转机制,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建设,支持建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促进特色产业规模适度经营。变通土地流转方式,弱化土地意识,将区域整体化,用效益取代固有土地思想。
2.1成立村级合作社,加大土地连块流转的力度。由于村规民约的存在,村民往往更愿意将土地流转给本村颇有影响力的村民,这种农村的情感纽带往往成为对外来农业经营者的限制。本着尊重农民本身意愿的目的,可成立村级合作社,专门用于土地的整合流转,村级合作社以土地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这样既解决了信任问题,又能更好的发挥各自的作用。
2.2土地价值证代替传统土地思想。可适当选择试验乡镇进行扶持,由政府及村民代表进行等级划分及协商,将农民的土地进行评估,按其土地价值进行造册登记,并发予其土地价值证。农民凭借土地价值证等级每年进行土地分红,土地由政府统一打包成片流转,并招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经营,农业经营主体则只需以流转土地面积计算,集中投产。这样可以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工作效益,让专业生产者集中精力发展农业。
3、成立政府监管的农业云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政府搭建农业云服务平台,通过招商融合的形式,将农业各区域板块有效组合,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在云平台上可分为生产端口、销售端口、服务端口、深加工端口、旅游端口等。在生产端口可以查询各地的农作物种植种类、产量,并可以追溯的种植人,以及农产品各种植要素。在销售端口可以查询全国各地的该类产品销售量及需求量,搭建电商服务。服务端口可提供专业农业培训项目、专项农业技术服务、各类农业现代化器械租赁等。深加工端口则服务于农业二产,帮助企业发布收购信息及定向委托培育要求等。旅游端口用于一、三产的融合发展,对外散发农旅项目,承接农事体验、农田认养等系列农旅项目。由某一企业或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一二三产的深度融合发展,其所需的人才、资金是巨大的,效率并不高,而通过政府的信用平台,将各区域板块集中起来,形成资源共享,将区域板块进行融合,各区域板块有各自专业的人才进行经营和管理,政府帮助其完善信息,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一二三产的深度高效的融合。
4、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准入制。第一,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成立必须要具有现代化组织模式,因为这种组织模式在降低农业的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的技术水平、拓宽农业的融资渠道和获取农业的规模效应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二,对农业企业的设立进行规范和引导,防止农用土地的非农化。为了防止农业用地的非农化倾向,政府应在农业经营过程中加强规范和引导,对农业公司或法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核和限定,比如每一个农业经营单位中,必须要有一个以上的通过资格认定的农业经营者,企业经营项目必须限定在从事农业或其相关产业上等。第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必须具有农业相关种植技术资格证书或参加过农业技术岗前培训并获得政府认可证书的人员。以此来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质量。除此之外,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依托农业院士顾问、领军人才、首席专家,组织开展重大农业科研攻关,提高技术集成配套水平,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5、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引入下乡新农人。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一些现实因素的影响,很大一部分农民工难以在工作生活的城市落户。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步伐,结合城镇化进程和产业转移升级的契机,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就近转移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实施就业优先的战略,积极推动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重点扶持能够容纳更多劳动力就业的现代服务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尤其是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岗位。深化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教育、医疗、养老和住房等社保制度。尤其以中小城市作为重要切入点,实现城镇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安居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等问题提供保障,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建设美丽乡村,积极改造乡村卫生条件,为返乡大学生提高更为优厚的条件,鼓励科技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