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话语的概念
福柯的话语不同于语言学中的概念,它不是一个单纯的语言学概念, 而更主要的是一个多元综合的关于意识形态再生产方式的实践概念,它具有自身的实践性,存在于立体的语境中既随着语境变化又反作用于语境,人类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话语’关系,任何事物都不可能脱离‘话语’而存在”。正如福柯自己所说:“话语 ,至少像考古学所分析的那样 ,就是说在它的实证性的层次上, 不是某种把自己的计划纳入语言的外部形式之中的意识;不是一种语言, 也不是讲这种语言的主体。它是一种具有本身的连贯和连续形式的实践。”福柯思考的不仅是所言说东西的作用,而且还包括其与外部环境的关联性(即外在性)。
在《知识考古学》中,陈述是话语的原子或者说是话语的基本单位[9]。福柯将话语描述为“时而是所有‘陈述’的整体范围,时而是可个体化的陈述群,时而又是一个阐述一些陈述的被调节的实践。话语是由一系列相关的陈述所构成,它是具体地同现代化社会的社会文化制度及现代人的实际思想和生活方式紧密相联系的那些话语体系及实践。即就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下,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说出或写出的论证性的话语。它们被创造出来,是用来为特定的实践服务的。
(二)真相与权力
传统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是物或者实体,表现为由上而下单向度的统治与臣服、支配与顺从。在福柯这里,权力体现为一种关系,它无处不在,任何人都可能成为权力的施压者或受迫者。正如他所说:“权力应当作为流动的东西…权力从未确定位置,它从不在某些人手中,从不像财产或财富那样被据为己有。权力运转着。”
福柯认为文本只是意义可以表现和存在的条件,话语才使意义产生,而其背后的支撑又是政治经济力量和意识形态及文化控制。福柯由此提出了话语—权力理论。他在 1972 年“对话权力”的采访中,指出权力并不外在于话语,权力不是话语的源泉。权力是透过话语发挥作用的东西,因为话语本身是权力关系策略装置中的一个元素,话语是一系列运作于权力普遍机制中的元素。石义彬(2018)认为话语从不是孤立的语言力量,而是与社会文化网络中的一系列力量纠缠在一起,靠特定策略和权术来实现的。话语的形成、传播、转换、合并等过程都势必搅动一系列的社会文化因素,搅动整个权力网络的运作。这就是说,话语服务于权力,权力通过话语发挥作用,任何话语都是权力的话语。
另外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指出“权力具有生产性,其生产了现实,生产了对象领域以及真相的仪式。”同样在《言论写作集》第三卷中指出,真相作为话语是与权力分不开的:“以循环的方式,真相与生产并维持它的权力系统联系在一起,也与它所诱发并更新它的权力效果联系在一起。”这就是说,真相话语并不是纯洁的,它同其它社会统治意识形态一样,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权力机制。福柯认为真相并不外在于权力,亦不缺少权力;真相是此世之物,它在各种形态的制约下孕育而生,并使权力之效用不可避免。因此“权力”总是与“真相”联系在一起的,真相是权力的产物,真相的客观性、终极性还有绝对性并不存在,因为真相是权力斗争的结果,是权力的一种表现方式,真相的至上性其实也就是权力的至上性。权力通过界定真相获得合理性,真相通过权力的阐释获得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