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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的框架
 
更新日期:2019-10-10   来源:信阳农林学院学报   浏览次数:28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协定》的文本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和合作领域等17

 
《协定》的文本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和合作领域等17 个章节。
(一)货物贸易
《协定》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中国将根据该条款自协定生效时起对原产自格鲁吉亚的产品逐渐取消关税直到约束为零关税,双方承诺给予对方货物国民待遇原则,禁止任何的歧视性措施,这将极大的降低两国货物的关税水平,提高贸易自由化程度。在非关税措施方面,缔约双方不得对原产自另一方领土的货物的进口、或向另一方领土出口或销售供出口的货物采取或维持任何禁止、限制或具有同等效果的措施,包括数量限制。因此,双方从关税与非关税两个方面为两国的货物贸易的发展提供最大限度的可能,有利于促进两国进行产品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深化两国交流与合作。
(二)服务贸易
《协定》第八章关于服务贸易的相关规定旨在减少两国间贸易壁垒,为缔约双方开展贸易往来于合作提供便利措施。服务贸易涵盖金融、运输、旅游、中医药合作等领域。双方约定通过履行具体承诺表的形式来促进《协定》的实施。
在具体的服务部门方面,对列入附件8-E和附件8-F具体承诺减让表的部门,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在符合《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下,除附件 8-E 和 8-F 中的最惠国待遇豁免清单外,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
在市场准入方面,双方不得以数量配额、垄断、专营服务提供者的形式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服务价值总量以及参与等。
关于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方面,《协定》要求缔约双方应以减让表或承诺清单中的义务为行事准则,一方有权在另一方违反约定实施垄断时要求该方批露相关经营信息。由此,会在缔约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无形的枷锁,约束各方按照《协定》约定履行义务,有利于公平竞争市场的形成。
在金融服务方面,《协定》允许一方可依据另一方的安排承认其有关金融服务措施的实施,也可主动给予承认。因此,应积极寻求互惠机会,找准获得市场准入的口子,抓住机遇,开展经营,促进发展。
在转移和支付方面,双方约定除一般条款和例外中保障国际收支平衡之措施外,不得以任何歧视地、非善意的或不公平的方式对国际转移和支付进行限制。
(三)原产地规则
中国在入世之前并没有严格的优惠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之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条例》在非优惠原产地方面基本与WTO 的规则一致,但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并不适用于优惠原产地规则。因此在优惠原产地规则方面,中国主要依据的是FTA当中的具体条款。《协定》第3章详细规定了中国与格鲁吉亚关于原产地规则的具体内容。
在原产货物的认定标准方面,《协定》采取了三项主要认定标准,即(1)完全获得或生产;(2)在一方生产并全部使用原产材料;(3)在一方使用非原产材料进行生产同时满足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40%的标准,即介入了区域价值成分原则,这也表明了在认定原产货物方式上更加灵活、更加多样化。另外,还包括一些辅助性认定标准如累积原则、微小含量规则、中性成分规则、成套货品规则、直接运输规则、原产地证书规则等。这些辅助性规则使其更加细化,有利于更加精确和公平的对原产地货物进行判断和认证。
(四)知识产权与合作领域
《协定》基本上是按照TRIPS的标准对双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重申了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及双方参加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多边协定的承诺。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利于推动建立和维护透明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与传播,提升投资回报水平。
《协定》第十二章专章介绍了投资与电子商务合作领域,指出双方应积极参与地区即多边论坛、鼓励两国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就相关法律法规、理论与实践方面加强信息交流与经验共享。这有利于促进投资更加便利化。
(五)争端解决
《协定》一贯强调缔约双方的合作共赢,在第15章规定了磋商和仲裁两种解决机制,两国的宗旨是当一项争端发生时,双方应当尽一切努力通过合作和磋商圆满解决争端事项。《协定》对磋商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如经磋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通过请求设立仲裁庭以仲裁的方式解决,仲裁庭报告具有终局性,且只对争端当事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这体现了两国以合作为基础的友好解决争端的宗旨,也体现了仲裁庭在争端解决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仲裁庭的设置和人员组成是采取该方式解决争端时应当注意的地方。
(六)自贸协定联合委员会
中格双方为了更大程度地扩大贸易和投资,促进协定良好稳健地实施,双方约定建立中国-格鲁吉亚联合委员会,由缔约双方委派高级别官员代表参加联合委员会。联合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协定的实施,解决协定在解释和适用中出现的任何分歧性问题,帮助履行协定,以及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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