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乡村治理生态的衍变历史进行梳理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要实现乡村善治来稳定、管理、发展乡村,有几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
(一)正确处理乡村文化与乡村治理的关系
乡村文化属于意识领域的范畴,既具有独立属性,又具有自身发展的规律。因此,乡村文化必须与乡村治理保持一定距离。从传统社会的儒家思想进行乡村礼治,到动荡社会时期的宗法思想在政党之争中消解,再到“政社合一”,乡村文化完全依附于政权而存在,我国的乡村文化与乡村治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一旦乡村治理出现偏差,乡村文化的发展必然遭受挫折。进入“乡政村治”阶段后,党和国家更多地从乡村文化的自身规律来思考它的发展问题,虽然与乡村治理的联系程度不那么紧密,但是乡村治理更加民主,乡村文化更加繁荣。中国乡村治理生态的发展历史表明:乡村文化要与乡村治理保持合理科学的距离,这样,乡村文化才会健康发展,反过来为乡村治理构建良好的软性治理环境。
(二)正确看待乡村民间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引导农民加入乡村民间组织是解决农民“外生强、内生弱”的重要途经。乡村民间组织的阶级属性一直是制约乡村治理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我国对乡村民间组织一直采取“团结、改造、利用”政策。不同时期,这一政策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乡村民间组织在治理中的地位模糊,经常被边缘化。改革开放后,村民自治制度给了乡村民间组织的积极信号,大量的乡村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这些组织的发展,一方面,组织农民培训,提高农民诉求表达能力,及时整合农民的政治需求,有序参与到政策形成过程中去;另一方面,这些民间组织畅通了农民制度化参与政治的途经,为国家政权稳定提供合法支持。因此,我们明确了一个指向,要完善乡村治理生态,就要正确对待民间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三)正确发挥党对乡村治理的领导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乡村治理的领导者。自政党进乡以来,政党与乡村治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一方面,政党只有得到中国大多数人——农民的支持,政党才能生存和发展。政党必须加强乡村治理,维护乡村秩序稳定,才能从乡村汲取资源,获得生存基础。另一方面,政党必须掌握政权,主导政府运作,为乡村治理提供支持和帮助,政党才有权威和存在价值。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探索“乡政村治”之路,从加强党在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社会的领导权,到重视村民自治权并推行村民自治,再到构建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体制,都是我们党在乡村治理问题上的实践探索。“乡政村治”机制不断完善,党在乡村治理中逐步向乡村治理内生主体放权,放权不是削弱或放弃党的领导,而是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在党的领导下,乡村实现良好治理,乡村社会繁荣稳定。
(四)正确认识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乡村治理以治理主体为服务对象,治理主体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农民是乡村的真正主人,理应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中国农民的治理主体地位经历了曲折发展。从皇权专制下封建统治势力的联合压制,到动荡社会政党进乡后农民起义夺权,再到建国初期基层政府治理发展为村民自治。农民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的尊重,他们除了公然起义,还会消极抵抗。比如,实施村民自治后,有些村民会缺席自治活动、放弃选举权、为利益甘愿被他人利用,这就导致乡村治理效果不理想,社会矛盾有增无减。历史证明,广大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乡村治理生态好坏,农民是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动力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