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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中主体的空间建构
 
更新日期:2019-10-22   来源:唯实   浏览次数:17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海德格尔认为技术决定着人与人、人和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微妙的关系,是人在自然界中展现自我的媒介。技术的发展,是人类实践随着社会生产力而演变的过

 
海德格尔认为技术决定着人与人、人和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微妙的关系,是人在自然界中展现自我的媒介。技术的发展,是人类实践随着社会生产力而演变的过程,人们通过技术工具获得丰富的信息,更多的自由,建构每个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空间,在技术工具所创造的交往空间里,用信息来建构自身的主体性,体验自我。交往空间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群体通过空间表达诉求、展示主体维度与价值。
纵观人类历史,传播平台媒介的出现需适应当下生产力的状况和社会关系,传播媒介的出现促进了人类的社会实践、建构交往空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媒介的更新,人类交往不断地突破原本相对隔绝的地理空间,促进了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交往的随意性和便利性,时间和空间在不断地被延伸和消解。报纸、收音机、电视、电脑的不断更迭,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越来越简单化和自由,也正是技术的发展在不断地构造和更新着每个个体的交往空间。传播媒介之所以能获得不断的创新与扩散,其根本在于它能够不断地为人类的社会生活提供实现的场所。人必须与他人交往才具有社会属性,离开人类生存的社会空间,生活将毫无意义。传播媒介的发展,促进了人类交往空间的不断建构,是个体存在与价值的体现,也是人类社会化进程的折射。
人类对社会进化进程中所产生的现代性哲学思考,基于工业革命与传播技术共同催生的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个体依赖于技术的力量中不断改变自身的交往方式、价值观念和生存方式,且社会关系形态被人们的交往实践所影响,技术力量塑造了交往权力的主体,媒介支配着主体的交往方式。
网络技术将人类不断地融入一个超链接的时代,人类一改之前面对面的现实社会交往状态,打破传统社会空间的边界秩序,依托虚拟空间重构新的社会交往方式。人作为一种交往型动物,在不同空间形态中所采取的交往行为,取决于技术化交往空间的认同方式。随着网络化技术的发展,人类的交往方式不断被虚拟化的提升和扩散,人在虚拟和现实的交互场景中,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不断地被延伸。网络空间的建构打破了传统社会交往中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颠覆了传统地域和时间概念,更多的普通人在网络空间中可以更快更有效的获取信息、完成各类社交活动,主体与主体之间、主体与群体之间通过网络空间的交往活动不断催生出新的交往模式,主体的空间感和存在感得到空前的提升,拥有更多展现或提升自我的可能。个体不再沉溺于大众之中,网络空间的发展给普通人表达自身需要和希望的声音。
网络直播平台作为网络空间的具象化存在,是一种实时的交往媒介,是一种对人们交往方式或者是关系的全新建构。技术的革新,网络直播平台的出现打破了旧有的传播秩序,人们信息的获取更加自由,确立新的交往空间,成为维系人们社会关系的又一工具。在网络直播平台中所形成的空间其实质是人们对社会关系建构的更动态和透明的过程。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一种实时的交互媒介,是现实中面对面交流的网络化,相较于微信、微博、抖音小视频等,网络直播可以满足单一的文字、图片、语音之外的审美旨趣、情感氛围对等交流。网络直播平台通过主播与用户视频交流的方式,满足受众的需要,主播通过平台传递自己的思想,表达自己,建构主体价值,用户通过对主播的观看或者窥探完成自我身份认知。主播与用户之间是你来我往的双向交流。直播平台是以用户与主播之间共享、共建的平等发展模式,打破了传统的官方话语权,平台的用户不再是单一的被动者,而是与传播主体一样具有主导性和话语权,这是一种双向化和去中心化的交往模式,是主体在网络世界里社会关系的全新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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