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爆炸时代,人们需要从海量信息中挑选出自己想要看的内容,传播者不再拥有“魔弹论”中无与伦比的掌控地位,受传者可以通过“使用与满足理论”行使自主权力制约传播活动。林之达教授认为,只有当人的心理系统选择了某种信息,传播才有可能产生效果。因此,在学习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者必须将学生群体的心理放在首要地位,摒弃传者本位观所滋生的主观主义传播和形式主义传播。否则,即使可以强制学生接受宣传进行学习,也只会得到“充耳不闻”“过目即忘”的效果,甚至可能适得其反。美国传播学家威尔伯·施拉姆曾提出“选择的或然率公式”,即选择的或然率=可能的报偿/费力的程度,为人们有效开展传播活动提供了参考指南。
(一)提供大学生需要的信息
公式中“可能的报偿”指传播内容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它与信息被选择的几率成正比。即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人们总是选择最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信息。由此可见,高校在开展学习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大学生独特的信息需求和信息偏好,把握好“要讲”和“想听”之间的平衡。
1.精准切入,坚持问题导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高校学生很可能因为存在认为宏观理论和自身生活关系不大的心理,而没有学习的欲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者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找到实际生活中学生面临的问题和困惑,并将其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才能生产出对他们而言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才能吸引同学们主动学习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例如高校学生普遍有着人生规划、职业选择的需求,传播者便可以此为切入点,引导学生了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所提出的历史性要求,进而学习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等具体的发展方向和基本方略,力争在时代浪潮中找准属于自己的发展点。
2.分众处理,结合学科特色。施拉姆在研究中认为,除了信息强度、趣味性、严肃性、差异性等因素,求近心理也是影响受众选择的重要方面。一般来说,与受众在地理、兴趣、情感、年龄、利益等方面越接近的信息,越容易受到关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自然也不例外。例如法学学生一般对全面依法治国板块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极为关注,而新闻学生则更愿意学习和研究“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部分。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者应当利用这一心理定律,不能“一视同仁”,要将不同专业学科的同学进行分众处理,在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中有所侧重。
(二)创新运用多种传播形式
公式中“费力的程度”指得到传播内容的难易状况,它与信息被选择的几率成反比。显然,人们总是倾向于选择能够最方便、最迅速满足自我需要的传播方式和传播途径。这就要求高校在推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采取最适合同学们的传播形式。
创新运用多种传播形式不是“大杂烩”,而是在了解每种传播形式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有机地组合创造。不同类型的传播信息和传播媒介都各有优缺:以图书报刊为主要传播媒介的文字信息较为抽象和概括,有助于受传者进行逻辑思考、把握信息内容的本质,还具有便于保存、携带和交换的优点,但不如形象传播和声音传播直观生动;以广播、电视、电影为主要传播媒介的形象传播和声音传播能够给受传者提供更多的感性信息,减少转述和想象的失真,吸引受传者的注意力,但也存在着不易携带、容易娱乐化和流于表面的弊病。网络技术则进一步打破了时空的限制,集各种传播信息于一身。传播者在进行传统的面对面交流、文字传播的同时,必须积极拥抱新媒体技术,选择性利用社交平台、直播、短视频等形式。
创新运用多种传播形式还需要了解大学生的行为习惯和活动特点。一方面,大学生群体处于认知学习的阶段,有着较为规律和统一的日常生活,如上课、去图书馆、听讲座等。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此外,高校还可以通过举办相关的宣讲会、辩论赛、读书会、研讨会等符合学生身份的活动来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一方面,在95后和00后的世界中,网络占据了生活很大一部分比重。西政大学生讲习所的成员便经常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等来进行线上交流和学习,他们觉得这种方式更符合自己的生活习惯,还能有效利用零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