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伦理”是一个整体的概念。社会伦理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社会伦理关系,伦理关系是人与人之间表现或符合伦理规定的关系。社会伦理的核心理念是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其目的是人的自由, 这是关于社会自由及其达成前提的社会公平的理论。
“社会伦理”中“伦理”与“道德”本不是同一概念,但人们通常倾向于“伦理”和“道德”两个概念通用,然而,近年来,更多的人主张将二者区别开来,分别赋予他们不同的涵义。德国著名的哲学家—黑格尔认为,“道德”侧重于社会领域,强调客观的宏观方面,而“伦理”更注重个人的操守,强调主观内在方面;伦理学是一个客观实体,道德是一种主观素养;伦理提供真正的社会内容给道德,道德将是客观的伦理观点内化,并成为自己的行为守则。“社会伦理”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来源于“道德”,成为道德领域的焦点,这已经说明,在人们社会生活中,社会公共生活的地位变得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如何合理地组织人们的公众生活,如何有效地行使和维护自身的平等与自由的权利,已经成为人类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重要的实际问题。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公平与正义越来越成为我国伦理学关注的重点。这其中包含很多的现实因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多数人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百姓不再为了吃饱和穿暖而发愁,因此人们在拥有了物质保障之后开始了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加上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的传入,我国人民对公平正义、自由平等的呼声愈来愈高。根据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所言,“公平正义就是为一定的社会道德体系所认可的对社会成员之权利和义务的恰当分配”。这便强调了公平正义在分配权利与义务时,所起到的平衡作用。亚里士多德曾说,“公平正义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行;同样,不公平正义不是邪恶的一部分,而是整个邪恶”。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公平正义在社会伦理中的重要性。
笔者认为,公平正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首先,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需要公平正义。同一个职位,俩个综合素质相近的人去竞争,最后只是因为其中一人给领导送了礼,使得其应聘成功,另一人与此机会无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靠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才能获得所需,那么谁还会努力充实自己?谁还会不辞辛苦地为社会做贡献?其次,我们社会的发展需要公平正义。在不平等不公平的社会环境中,真人才价值得不到重视和肯定,那么社会将产不出人才、留不住人才,没人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添砖加瓦。管理者不注重真才实学,人们的精力都用在费尽心思点击在线投稿找关系上,长此以久,我们的社会将会腐朽溃烂,不再朝气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