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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编辑者言
 
更新日期:2022-11-19   来源: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浏览次数:23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编辑者将怀着对作者和作品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法治及其理论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参与转型

 
编辑者将怀着对作者和作品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法治及其理论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参与转型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
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理论平台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包括学术批评、立法评论、案例评析等);学术译作;学术随笔;法律教育评论;司法官来稿(视稿源情况可以分别是“检察官来稿”、“执法官来稿”、“代理人来稿”等)。
在必要且可能时,编辑者也将就某一特定主题以专题研讨展示作者之智识于读者。
二、稿件篇幅不限。编辑者希望作者可以藉此从容铺陈,而读者则从条分缕析中得享阅读之乐。所刊稿件若确因版面所限,编辑者将商请作者删减。
三、编辑者在收到稿件后两个月内就刊用与否回复作者。
四、《评论》已被列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之文摘源出版物,所有在《评论》发表的文章均可能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所转载或摘编。
《评论》已加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万方数据库”以及台湾“月旦知识库”,并由“月旦知识库”统一编制DOI码(文献数字对象识别号)。所有在《评论》发表的文章均被同步编入相应数据库。编辑者就此敬请作者于惠赐大作时慎重考虑。
五、稿件一经采用,即按每千字人民币50元标准支付稿酬(其中包括前述各数据库作者著作权使用费),并提供样书2册。
六、稿件请用word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
七、编辑部电话。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所在机构、学位、职称、电子邮件信箱,并附上中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等信息。作者的以上信息,当且仅当文章录用、刊发时一并载明,以便读者与作者之通联。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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