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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2-09-21   来源: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浏览次数:54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是中华医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业性学术期刊,以广大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师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是中华医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业性学术期刊,以广大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该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新的临床诊疗实践经验,以及对临床有指导作用、且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本刊的办刊方针是:贯彻党和国家对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我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临床和科研工作的进展,以利于国内外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
一、 本刊欢迎下列文稿
1. 对临床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述评、专家论坛、临床研究、经验与教训、临床病理(例)讨论、继续教育讲座和病例报告,以及反映国内外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重要进展的文献综述等。
2. 探讨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领域某一方面的理论研究、临床基础研究和实验研究工作成果的论文。
3. 新技术、新疗法、新器械的创制,书评、学术讨论、学术动态等。
二、网上投稿及投稿要求
1. 本刊使用远程稿件处理系统的方法如下:①登录网站;②注册作者信息时请将姓名、单位、邮政编码、Email地址和电话等尽量填写完整,在稿件正文中不允许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信息。注册完毕后使用“用户登录”进行网上投稿,上传文件采用Word格式(图表均插入该文件中)。投稿成功后,作者会收到包含稿号的电子邮件(系统自动发出,不接收回信,请勿直接回复,如有疑问请联系编辑部)。网上投稿的同时,请作者将一份纸质稿件(需注明稿号)、作者论文授权书、会员证复印件及邮局出具的审稿费缴纳凭证一并邮寄至编辑部。若1个月内没有收到作者提供的以上文件,将按自动退稿处理。查询稿件处理情况,退修稿件等均在网上进行。本刊不退还纸样稿件。
2. 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文稿应资料真实、数据准确、论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讲座、综述一般不超过6 000字(包括摘要、图表及参考文献);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具体情况而定;短篇论著一般不超过3 000字,病例报告等一般不超过2 000字。
3. 作者论文授权书:来稿需经作者单位审核,并附作者论文授权书(可从本刊网站首页“作者中心”下载)。授权书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
三、稿件处理
1. 本刊采用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度,即编辑初审、专家外审和编委会终审。在后两个环节中采用双盲法审稿。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在网上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2. 稿件退修: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整理后,直接从网上提交。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进行如下处理:①刊登撤销该论文及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②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他科技期刊进行通报;③2年内拒绝发表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的文稿,不属于一稿两投,但作者在投稿时必须注明。
4. 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1个月不修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5. 撤稿:对存在有以下问题的稿件本刊将予以撤稿,并在杂志上刊登声明。①已经证实论文存在较严重的不可信、学术不端(包括捏造数据和篡改数据)或者非主观的错误,以至于该论文所报道的发现和结果不可信。②论文存在剽窃问题。③论文所报道的研究违反医学伦理规范。④重复发表。⑤在稿件发表流程中存在严重缺陷。
四、对稿件的要求
1.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 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地区性或国家性)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号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2. 基金项目 论文所涉及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标注基金项目中英文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3. 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一般不设副标题,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文题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4. 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及所有作者的亲笔签名。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④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以上4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人员,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5. 摘要 论著、短篇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包括主要的数据)和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述评、专论、综述应提供指示性摘要。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全部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单位、邮政编码、Email。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可以略详(400个实词左右)。
6. 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
7. 统计学方法 统计学符号:按GB/T 3358.1—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常用: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x;④ t检验用英文小写t;⑤ 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v;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本刊对来稿中统计学的处理有以下要求:①研究设计: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如调查设计(分为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告知具体的设计类型,如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告知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应围绕四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x-±s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③统计学分析方法的选择: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及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④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多个均数之间两两比较的q检验等),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χ2=4.68,F=6.79等);在用不等式表示P值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选用P>0.05、P<0.05和P<0.01三种表达方式,无须再细分为P<0.001或P<0.0001。当涉及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时,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
8. 名词术语 ①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②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文,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写成巴宾斯基征。③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CT等。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
9. 图表 应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高宽比例以5∶7为宜。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10. 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min)或ng·kg-1·min-1的形式。应尽可能使用单位符号,也可以与非物理单位(如:人、次、台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次/min。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果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与旧制单位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只写1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例如:“75.4 ng/L±18.2 ng/L”可以表示为“(75.4±18.2)ng/L”。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凡是涉及人体及动物体内的压力测定,可以使用毫米汞柱(mm Hg)或厘米水柱(cm H2O)为计量单位,但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Hg 或cmH2O与kPa的换算系数(1 mmHg=0.133 kPa,1 cmH2O=0.098 kPa)。
11. 数字 执行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4位数字时,每3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71,329.476,56”应写成“71 329.476 56”。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50.2±0.6)%不能写成50.2±0.6 %。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
12. 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1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可以采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推荐的NLM′S Citing Medicine (http:/www.ncbi.nlm.nih.gov/books/NBK 7256)中的格式;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码。对有DOI编码的文章必须著录DOI,列于该条文献末尾,可在pubmed或万方医学网上查阅。
示例如下。
[1]董震. 正确认识临床诊疗指南[J].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 2011, 46(1): 9-10. DOI: 10.3760/cma.j.issn.1673-0860.2011.01.005.
[2]Jablonski S. Online multiple congenital anomaly/mental retard- ation (MCA/MR) syndromes[DB/OL]. Bethesda(MD):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 (US), 1999(2001-11-20)[2002-12-12]. http://www.nlm.nih.gov/mesh/jablonski/syndrome_title. html.
[3]韩德民,张罗,Claus Bachert,等.过敏性鼻炎[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317-320.
五、相关费用
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40元,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者减半(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本刊VIP会员免交稿件处理费(注明会员编号)。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版面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支付以上费用确有困难者可以申请减免相关费用。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需要单行本的作者请提前与编辑部联系。
六、论文专有使用授权
来稿一经接受,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授权书,该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APP终端、微信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该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七、本刊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东河沿街69号中华医学会杂志社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052),电话:010-513224481.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 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地区性或国家性)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2.基金项目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标注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3.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文题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4.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及所有作者的亲笔签名。作者单位名称(具体到科室)及邮政编码,并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5.摘要 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包括主要的数据)和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短篇论著仅附中文摘要,项目与论著相同。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全部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如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只列出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及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如通信作者和第一作者不属同一单位,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单位、邮政编码、电话或Email。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400个实词左右)。
6.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
7.统计学方法 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常用: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④ t检验用英文小写t ;⑤ 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v;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本刊对来稿中统计学的处理有以下要求:①研究设计: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如调查设计(分为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告知具体的设计类型,如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告知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应围绕四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②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均值±标准差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③统计学分析方法的选择: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及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卡方检验。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④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多个均数之间两两比较的q检验等),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χ2=4.68,F=6.79 等);在用不等式表示P值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选用P>0.05、P<0.05和P<0.01三种表达方式,无须再细分为P<0.001或 P<0.0001。当涉及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时,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
8.名词术语 ①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②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文,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写成巴宾斯基征。③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CT等。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
9.图表 应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高宽比例以5∶7为宜。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10.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min)或ng·kg-1·min-1的形式。应尽可能使用单位符号,也可以与非物理单位(如:人、次、台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次/min。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果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与旧制单位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只写1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例如:“75.4 ng/L±18.2 ng/L”可以表示为“(75.4±18.2) ng/L”。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凡是涉及人体及动物体内的压力测定,可以使用毫米汞柱(mm Hg)或厘米水柱(cm H2O)为计量单位,但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 Hg 或cm H2O与kPa的换算系数(1 mm Hg=0.133 kPa,1 cm H2O=0.098 kPa)。
11.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5位数字时,每三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71,329.476,56”应写成“71 329.476 56”。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50.2±0.6)%不能写成50.2±0.6 %。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
12.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其他文献可不标注。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码。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可以不著录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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