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藏学》是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主办、中国藏学杂志社(1987年10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编辑出版的社科类学术期刊。1988年正式创刊(英文本2003年创刊)。现有汉、藏、英三种文本。其中,汉、藏文本为季刊,英文本为半年刊。
办刊宗旨:遵守我国宪法规定的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为西藏和其他藏区的稳定、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藏学研究的发展、繁荣服务,努力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学术民主,实行学术自由,创造团结、融洽、活跃的学术氛围,为促进我国藏学的发展繁荣作出贡献。
1.征稿内容
要求学术文章观点鲜明,论证严密,引文准确并按规范注明出处,数字、标点规范。字数一般以10000—15000字为宜,短小精悍的文章尤为欢迎。
本刊热忱欢迎惠赐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和研究综述类稿件,同时欢迎提供藏文珍本史料的译稿以及评介文章、海内外新书信息及学术动态零讯等信息类短稿。
关注西藏和其他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研究藏区社会现实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国家哲学和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的课题成果,优先审理,优先选发。
2.基本要求
学术文章的结构包括:篇名,作者署名,摘要 (100—300字,应是一篇独立的短文,包含论文的主要信息),关键词 (3—8个,词与词之间用分号),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正文,注释(页下注),参考文献(正文之后,按“顺序编码制”排列),并另纸附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及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
各著录项题名顶格,一律用方括号,不用冒号。篇名、作者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最好译成英文附于文末,译文应与中文相对应。
为确保学术质量,本刊对学术文章实行专家和作者双向匿名评审筛选。为此,便于隐匿作者署名的附带电子邮件(务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内标明稿件标题)来稿,最受欢迎。正式来稿须为单面打印稿或手写稿。来稿的书面格式应符合本刊规范。
文中涉及的藏语文专名,首次出现时请随文括注藏文或拉丁字母转写藏文(欢迎直接括注藏文)。本刊采用国内目前通行的藏文拉丁转写系统(k kh g ng/c ch j ny/t th d n/p ph b m/ts tsh dz w/zh z v y/r l sh s/h a/a i u e o/gy≠g·y);拉丁转写一律用小写字母;分字点一律用半角连接符表示。译稿请附原文种复印件。
数字、标点符号、度量衡单位的用法,依照相关国家标准。引用档案和历史文献时,勘正原文错别字,用六角括号〔〕;残缺或漫漶的字,用空心方框□标示;脱漏字,在三角括号〈〉内补注;衍文,用方括号[]括之。
随文照片像素应符合出版要求,至少在1MB以上,附说明文字并标出序号。照片黑白、彩色不限。
不符合学术规范和本刊著录标准的来稿或审读后认为需要修改内容的稿件,退由作者修改。
来稿一经采用,即按规定稿酬,并奉赠当期样刊。不拟刊登的稿件,编辑部将尽快通知作者。请自留底稿,限于人力,恕不退稿,敬请鉴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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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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