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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科学》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3-27   来源:内蒙古社会科学   浏览次数:182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内蒙古社会科学》投稿须知《内蒙古社会科学》是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1980年创刊,现为全国中文

 
《内蒙古社会科学》投稿须知
《内蒙古社会科学》是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1980年创刊,现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 SCI) 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R 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也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本刊关注社会科学的前沿性、应用性研究成果,设有政治、哲学、历史、法学、经济、社会、文学、语言、文化、教育、传媒等多个栏目。热忱欢迎广大学者惠赐稿件。
来稿要求:
1.论文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或实用性,能够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研究热点,观点明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数据准确,语言精炼,一般不超过15000字;
2.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3.鼓励一篇文章署一位作者名,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独立作者署名的文章,我刊以投稿时所署的作者为准,定稿后,不允许再增加其他作者;
4.摘要控制在300~500字之间,是对文章精华的缩写,能够表达出文章的主要观点,不要出现第一人称及“本文”“本研究”“作者”等字样;
5.参考文献统一以尾注的形式给出,专著需提供著者(译者)、文章标题、出版地、出版年、出版社、页码等相关信息(如果是期刊,需提供作者、文章标题、刊名、年份、期号);
6.作者简介需有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称、职务、学历及详细的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
7.如果是基金项目,需给出具体的项目名称和编号;
8.本刊已加人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和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所有文章全文入网,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费统一以稿费的形式一次性付清;
9.来稿文责自负,对所有来稿,本刊有权修改、删节和摘登,如不同意,请事先声明;
10.本刊不以任何形式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请作者辨明真伪,谨防受骗,来稿一经刊用,本编辑部只通过电话与作者取得联系。
未尽事宜,请直接致电本编辑部。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29号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杂志社《内蒙古社会科学》汉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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