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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研究与教学》征稿启事
 
更新日期:2023-03-29   来源:党史研究与教学   浏览次数:11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党史研究与教学》征稿启事1.《党史研究与教学》杂志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主管主办,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党史研究与教学》征稿启事
1.《党史研究与教学》杂志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主管主办,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本刊是历史类的学术刊物,主要刊登中共党史、中国现代史、中国革命史、当代中国史等方面的研究文章。本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双百”方针,竭诚为各界学者提供发表该领域研究成果的阵地。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均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2.本刊主要辟有学理探讨、问题研究、社会史论、概念考索、民国史谭、学术史述、史实考证等栏目。
3.凡向本刊投稿者,来稿以电子稿为主,凡属信函稿需同时发送电子稿。来稿4个月内未接到本刊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凡接到本刊采用通知时,如已另投的,请及时告知本刊。根据国家关于版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禁一稿多投、抄袭他人、自我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除扣发稿酬及不再使用该作者来稿外,将同时公布作者姓名与单位,并视后果酌情追究相关责任。
4.来稿以1.5万字左右为宜,数字、年月日、引文注释、表格等使用须符合规范。
5.来稿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以免因此而影响文章的发表:
(1)来稿一律附上200-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文章全文的电子稿(通栏排版,用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发来)请发至邮箱。
(2)所有引文必须认真对照原文作严格的核对。
(3)本刊引文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引文请按顺序详细注明所引资料的国籍、作者、篇名、书名、翻译者、出版单位或是研究机构(港澳台地区的出版单位或是研究机构需在出版单位或是研究机构前加上“香港”或“澳门”或“台湾”或“台北”)及出版时间与版次(此3项连写中间不加标点,若第1版则不加版次,如:“中共党史出版社2017年版”),第×页等,如引同书,出版单位或是研究机构及出版时间与版次只在第一次出现,之后均省略;如引自报刊,则按顺序详细注明作者、文章标题、报刊名与日期或刊期(此2项连写中间不加标点,港澳台地区的报刊亦需在报刊名前加上“香港”或“澳门”或“台湾”或“台北”),第×版(指报纸的头版、第×版,非指版次)或者第×页等。
(4)凡引自档案的注释,第一次出现时均规范为“××省(或××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以下简称‘×档’),档号:××–××–××,第×页”,之后出现时均改为简略模式:“×档××–××–××,第×页”(例:福建省档案馆馆藏档案(以下简称“闽档“),档号:××–××–××,第×页→闽档××–××–××,第×页)。
(5)凡引文注释为外语原文的,需作者同时附注译文一并刊登,以方便阅读。
(6)本刊对部队番号、次序等均采用汉字表述(如:“八十八师”、“三五九旅”、“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常务会议”)。
(7)来稿如系国家课题者,只注明国家课题号;非国家课题最多只能注明2项;课题名称一律用引号,不用书名号。
(8)凡投稿的在校学生、研究生,毕业后请及时告知新址与新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6.本刊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及海外作者投稿,稿件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笔名、工作单位、职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手机、座机等,以便联系。
本刊编辑部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柳河路6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党史研究与教学》编辑部。
邮政编码: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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