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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征稿启事
 
更新日期:2023-08-07   来源:注册税务师   浏览次数:6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注册税务师》征稿启事《注册税务师》杂志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国内刊号

 
《注册税务师》征稿启事
《注册税务师》杂志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国内刊号:CN11-5957/F,国际刊号:ISSN2095-1051。本刊采用国际流行大16开本彩色印刷,月刊发行。
《注册税务师》的办刊方针和任务是:服务会员,提供执业指导;探讨理论,关注热点难点;服务征纳,规范纳税操作;交流信息,促进事业发展。
为了更好地办好《注册税务师》杂志,我们诚挚地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
1.投递稿件请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或《注册税务师》编辑部电子信箱,以电子邮件的附件方式发送。邮件主题中务必注明“投稿”及作者姓名。来稿请用Word格式,按A4纸篇幅、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两倍排版。如果投递纸质稿件,也请附送稿件的电子版。
2.稿件后务必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及电子信箱。若使用笔名,务请注明真实姓名,以便及时联系。如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本刊。
3.一般稿件3000字以下,学术性文章5000字以下。文中引用文件时,文件名称在前,文号在后,两者缺一不可;文中若需第二次引用,则第一次引用时标注简称。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
4.来稿中的数学公式、曲线图、数据表格,务必清楚、规范,并请核对准确。
5.图片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图片像素不低于500像素/英寸,并附上简要文字介绍。拟用作品将入选本刊内部图片库,按相关主题视同来稿发表。
6.来稿必须遵守《著作权法》规定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内容严禁抄袭,作者要对稿件内容的原创性及真实性负责任。
7、请勿一稿多投,并请注明“专投”字样。如有特殊情况已被其他报刊采用的,请尽快通知本刊。从投稿之日起,3个月内未被本刊采用的稿件或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8.本刊将根据稿件情况及编辑需要,对来稿作适当修改,如不同意修改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在稿件后面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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