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稿约
一、《江汉学术》刊号:CN42—1843/C;ISSN2095—5634,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主管/主办单位:江汉大学。系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2019—2020)、中国社会科学院社科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教育部名栏工程入选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期刊、美国《乌利希国际期刊指南》(UPD)收录期刊。内容涉及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史学、哲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特色栏目有“现当代诗学研究”(教育部名栏)、法律专栏“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视域与新话语”(全国地方高校学报名栏)、艺术专栏“艺术史论新视野”等。
本刊秉持“精研细读、深峻考问、历观通变、斟酌异同”的采编方针,热诚欢迎专家学人惠赐佳作。
二、为进一步提高本刊的学术水平和编校质量,对来稿特提出如下要求:
1. 论文观点明确新颖,资料详实可靠,论证严谨科学,语言流畅规范,篇幅一般为9000字以上(重要论文篇幅可放宽)。基金资助项目的稿件优先刊用。
2. 来稿应包括题名、作者署名及通讯地址、作者简介、摘要、关键词、基金项目、正文、注释、参考文献。
(1) 题名应准确、鲜明、简洁,一般不超过20 字。
(2) 作者署名如用笔名,请注明真实姓名。题名下应标明作者通讯地址(含工作单位或住址、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3) 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少数民族)、籍贯(省市或县)、工作单位、职称、学位及主要研究领域(方向)。
(4) 摘要应能概括论文的主要观点,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一般为350 字左右。
(5)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有专指性的专有名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 个。
(6) 基金项目产出的论文应标明基金项目全称(含批号),置于文章首页地脚。
(7) 注释是对文章题名、文章内容的解释性说明,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注释序号,注释置于篇末。
(8) 参考文献只标注公开文献,包括主要责任者、题名、标志码、出版项(著作应标明: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报刊应标明:报刊名、出版日期、页码)。参考文献排在注释后面,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经典著作的引用应提供最新权威版本。
三、文稿径寄本刊编辑部,请勿一稿多投。两个月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本刊规范办刊,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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