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环境》稿约
《青海环境》杂志是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主管、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青海省环境科学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学术期刊。刊物立足青海、面向全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特别是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紧紧围绕打造高原一流环保学术交流平台目标,突出高原生态环保特点,反映高原环保科技成果,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期刊辟有环境论坛、研究报告、环境管理、生态环境、工作研究、环境经济、政策法规、环境科技等栏目。欢迎省内外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专家、学者及科技工作者踊跃投稿。
1 来稿要求
1.1 文字精练,论点明确,数据准确可靠,逻辑严密,标点准确。文字一般不超过5000 字。
1.2 稿件应包括:题目、作者、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7个部分。摘要一般不宜超过300字,关键词3~8个,正文中插图清晰,下端写明标题。表格上方标注表序、表题。文内标题层次请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1.1.1、2、2.1、2.1.1,左起顶格书写,当标题超过4节时,请用a、b、c表示。
1.3 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必须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码,并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方用方括号标出。其书写格式如下:
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年份.卷(期):页码
图书:作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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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意事项
2.1 稿件请勿一稿多投。3个月未收到选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本刊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2.2 来稿文责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删改。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电话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以便联系。
2.3 稿件一经刊用,赠送当期刊物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