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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鲁迅研究》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3-09-05   来源:上海鲁迅研究   浏览次数:19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上海鲁迅研究》投稿须知《上海鲁迅研究》热诚欢迎海内外作者投稿。为保证学术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严谨性,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

 
《上海鲁迅研究》投稿须知
《上海鲁迅研究》热诚欢迎海内外作者投稿。为保证学术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严谨性,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推进学术规范建设,特拟定《〈上海鲁迅研究〉投稿须知》(以下简称“本须知”)条款,请投稿作者知悉:
第一,所投稿件须系作者独立研究完成之作品,对他人知识产权有充分尊重,无任何违法和违反学术道德等内容。按学术规范,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注明转引出处。
《上海鲁迅研究》采用文末注方式,引文出处请遵照“作者:《篇名》,《集名》第×卷,××出版社××××年版,第×页”格式。《上海鲁迅研究》以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鲁迅全集》(十八卷)作为鲁迅作品引文的标准版本。
第二,凡投稿者,须同时承诺该文未一稿两投或多投,包括局部改动后投寄其他报刊,并保证不会将该文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先于《上海鲁迅研究》在其他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包括期刊、报纸、专著、论文集、学术网站等)上发表。如未注明非专有许可,视为专有许可。
第三,所投稿件应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和出版物法规,如关于标点符号和数字使用的规范等。
第四,《上海鲁迅研究》编辑部有权对来稿做文字删改。
第五,《上海鲁迅研究》实施兼职编委集体审稿与专职编辑三级审稿相结合的审稿制度。作者投稿之日起超过一年未采用,可自行投稿。其间,如需查询用稿情况、撤稿等,请作者及时通知编辑部,编辑部将视编辑该稿情形后,答复作者。
第六,来稿论文要求格式规范,项目齐全。投稿文刊出后,将由出版社支付稿酬,按照相关要求,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含邮编),电子信箱,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作者在中国大陆地区中资银行的开户银行名并支行名(支行名称请务必提供)及账号。作者如对稿酬有疑问者,敬请直接致电出版社(联系方式见版权页)。
第七,《上海鲁迅研究》已加入“中国知网”(光盘版)电子期刊出版系统,作者的著作权使用费与《上海鲁迅研究》稿费将一次性给付。
第八,稿件经采用,即于出版后付稿酬(限常住中国大陆地区作者,并提供“本须知”第六条者所要求各项信息者)并寄样本2册。
第九,《上海鲁迅研究》整体版权属《上海鲁迅研究》编辑者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选编。经《上海鲁迅研究》编辑部许可,在其他出版物上发表或转载的,须特别注明“本文首发于《上海鲁迅研究》”字样。
第十,凡不同意者“本须知”各条款者,请勿投稿。谢谢合作!《上海鲁迅研究》编辑部收到作者投稿,即认定作者知悉并同意“本须知”各条款。如违背“本须知”各条款,给《上海鲁迅研究》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地址:上海市甜爱路200号上海鲁迅纪念馆
邮编:2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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