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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2-10-06   来源:经济研究   浏览次数:330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经济研究》在线投审稿系统于2018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2018年10月1日起,编辑部不再接受纸介稿件。使用本系统,请访问《经济

 
1.《经济研究》在线投审稿系统于2018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2018年10月1日起,编辑部不再接受纸介稿件。
使用本系统,请访问《经济研究》官方网站(www.erj.cn)首页“《经济研究》在线投审稿系统”栏目。
本系统涵盖了用户注册、作者投稿、匿名审稿人审稿和编辑部管理等稿件全流程在线处理功能。作者在系统中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即可登录系统,上传自己的稿件。稿件上传后,系统自动为该稿件生成唯一的编号,此后作者可以按此编号在系统中实时查询该稿件在处理流程中的状态。具体情况可参见在线投审稿系统中的说明。
2.作者向《经济研究》在线投审稿系统上传自己的稿件,即表明作者以在本刊发表该稿件为目的。
除编辑部特别约请外,稿件应是作者自己完成的、以中文写作的原创性作品,且与该稿件内容无实质差别的作品(包括其外文翻译作品,以下统称“相仿稿件”),未曾被其他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发表或通知即将公开发表(以下统称“已发表”)。请作者自觉避免出现“一稿多发”的情形。
若作者未经本编辑部同意,以在本刊发表为目的,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编辑部将视作者存在“拟一稿多发”行为:
①作者在《经济研究》在线投审稿系统中上传自己的已发表的相仿稿件;
②在稿件上传后至本编辑部通知作者即将发表前,作者的相仿稿件已发表,但作者未即时向本编辑部说明该稿件的相关情况;
③在本编辑部通知作者即将发表后,作者以公开发表为目的,将相仿稿件投到其他报纸、期刊等的编辑部,但未即时向其他编辑部说明该稿件的相关情况;
④在本编辑部通知作者即将发表后,作者的相仿稿件也被其他出版单位或媒体通知即将公开发表,但作者未即时向本编辑部及其他编辑部完整说明该稿件的相关情况。
对于存在拟一稿多发行为的作者,一经发现,本刊将在十年内不发表其作品。
3.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请作者将自己的署名、署名单位、通信地址(如稿件发表,编辑部将按此地址向作者寄送期刊)、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在系统中正确完整填写。
每篇稿件,署名作者不得超过五位,且必须确认一位且仅一位通讯作者(如未清晰确认,第一作者视作通讯作者);每位作者的署名单位不得超过两个(同一单位的不同下设单位分别署名时,视作不同的署名单位);每位作者的署名资助课题(项目)不得超过两个,且署名资助课题(项目)总数不得多于署名作者总数两个。
作者在系统中填写并确认提交的以上信息(包括顺序),视作作者已确认的信息。作者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以上信息前,请务必检查系统中记录的各作者的署名及顺序、通讯作者、各作者的单位署名等是否正确。
凡作者向系统上传的文件(包括初稿、修改稿、修改说明等),请勿出现以上信息,否则评审流程受到的影响由作者负责。
每篇稿件的署名作者(包括通讯作者、作者顺序)、署名单位(包括单位顺序)、署名资助课题(项目)等,只允许作一次变更(变更内容可以涉及多方面),且必须在编辑部通知发表前,所有与变更相关人员向编辑部提供有各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变更声明后,变更方能生效。
在编辑部通知发表后,每篇稿件的署名作者(包括通讯作者、作者顺序)、署名单位(包括单位顺序)、署名资助课题(项目)等,均不得变更。作者如需要变更以上信息,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及时与编辑部联系。
4.请作者自觉遵循正常引用他人已有研究成果(无论是否已完成或已发表)的原则,并保证研究的依据、过程及结果的真实性,原文引用准确,参考文献信息列示确切、详细。本刊已发表的稿件,若被发现存在故意抄袭或造假等学术不端情况,本刊将声明撤消该稿件,并不再发表其作者的稿件。
5.本刊高度重视思想与理论演进中诸文献的原创性与承启关系。请作者在投稿前充分了解并在稿件中清晰说明相关领域已有文献(特别是本刊已发表文章)与所投稿件在学术贡献方面的区别与承启关系。
6.请作者遵循语言规范与本刊的写作体例,此亦属于编辑部评审文章的依据。严格遵循语言规范与写作体例,可以减少大量不必要的劳动,提高作者和编辑的工作效率,缩短稿件全处理流程的时间。
7.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曾指出:“科学研究既要追求知识和真理,也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经济研究》高度重视研究成果在学术规范与中国背景结合基础上的思想启迪性、理论创造性与政策参考性。本刊倡导深度的理论性思考,对我国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理论价值的结论,并得出基于我国具体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能切实解决当前现实问题的政策建议,反对脱离于实践、片面追求研究方法的新颖与复杂的“唯定量倾向”。
作者的新问题意识、新思想意识、新理论意识,不仅仅是新方法意识、新数据意识,是本刊把握稿件的关键标准。研究方法的规范性与恰当性,数据等研究依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是本刊的基本判断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在写作中,请作者在遵循本刊指导思想与原则,以及学术规范性的基础上,注意避免以下情形:
①思想启迪性、理论创造性、政策参考性方面的独有学术贡献不足;
②片面追求数理模型应用,而不能理解与阐释模型的经济学意义及对应的现实经济现象,亦不能给出具有原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③“简单问题复杂化”,用复杂的模型及各类方法讨论具有简单直观关系的各种经济现象,而理论创造及政策建议方面贡献微薄;
④所讨论的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缺乏严谨的理论梳理,其间逻辑链条不完整或存在缺陷,在内容上忽视可靠的机制分析,而仅在形式上作实证分析。
本刊不排斥对研究方法前沿性的追求,但是对于存在以上情形的稿件,即使数据新颖、丰富,研究方法规范、前沿、复杂,本刊仍将请作者作出相应重要修改。
此外,对于在原创性研究方法方面寻求突破的文章,本刊亦请作者充分说明相关方法的改进对于研究当前重大现实问题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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