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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投稿须知
 
更新日期:2022-11-15   来源:海南医学   浏览次数:22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海南医学》杂志是由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海南省医学会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正式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学

 
《海南医学》杂志是由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海南省医学会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正式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医学科技学术期刊。现为《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上网期刊。
本刊设有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检验与临床、药物与临床、影像与临床、调查研究、临床经验、荟萃分析、医学教育、医院管理、经验交流、综述、短篇报道、护理等栏目。
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来稿应具先进性、科学性和逻辑性。要求资料真实,当报道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地区、国家)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
2、投稿论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图题、表题、图表内容、图注、表注以及中文参考文献必须有中英文对照。
3.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无争议等项。
4.来稿要求:海南医学从2008年一律实行网上投稿,请登陆(海南医学网站)点击在线投稿进行网上投稿,且该网站为唯一投稿网站。作者随时可上网查询稿件的处理情况。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请附基金证书复印件,并注于文章首页,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9637050);国家“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102-10-02-03)。
6.本刊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或国际首报论文开辟“快速通道”。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说明(并附加两份不同单位的专家审议单)和查新报告。符合标准可快速审核,随时刊用。
7.若作者在接到本刊回执后满四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表明稿件仍在审阅中。作者若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两年内拒绝以第一作者身份的任何来稿。对于所退稿件允许作者就退稿提出申诉的文字意见。
8.稿件文责自负,概不退稿。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来稿有修改、删节权,不同意删改者请投稿时说明不得删改的原因。
9. 本刊未与任何论文中介网站、机构或个人建立稿件合作关系,并严禁任何人员以本刊的名义通过网络发帖征稿及接受“中介”投稿。请作者不要委托以代写、代发论文获利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向本刊投稿。作者向本刊投稿须提供作者本人的办公电话、电子信箱和手机号码;非作者本人投稿的,须注明被委托人姓名、单位、办公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及与作者关系。本刊经调查排除“中介”投稿嫌疑后方可安排审稿。为杜绝论文中介,如发现通过中介性质的机构或个人以作者名义或其他隐蔽方式向本刊投稿的,本刊将永久拒绝发表该作者的任何稿件,已向本刊支付费用的,所收费用恕不退还。
10.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100元,通过银行汇款,详细步骤见投稿系统。
11.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汇款地址见上一条。稿件刊登后赠送第一作者当期杂志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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